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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願
2007-08-06 18:26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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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請辦案,考選部於本(96)年8月3日報請考試院審議,俟院會通過之後即將辦理考試公告並對外發售報名書表及進行網路報名。 本考試之考試等別為: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為: 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5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94名; 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2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660名; 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4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18名, 合計需用名額共1,972名。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之需要時,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送考選部核實後,另案提報考試院核定。 本考試之舉行日期為: (一)三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 本考試錄取分發區及考試地點為:(一)錄取分發區: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本考試分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包括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臺灣省中區(包括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臺灣省南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灣省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臺灣省澎湖區(澎湖縣)及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區(福建省連江縣)等9個錄取分發區。(二)考試地點:本考試擬設北部、中部、南部、東部(花蓮)、澎湖、金門及馬祖等7個考區。至於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均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另與高普考試相同,本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 九十六年度國家考試所有類科之考試日期倒數計時 9~12月 http://cubepuzzle.googlepages.com/home3 <<資料來源>>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3147&ctNode=928 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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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hsu3642
2007-08-07 08:25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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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加油把
缺額不知道如何 要考那一區好呢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