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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_Nicole
2005-11-28 15:3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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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當然是我媽! 跟他逛街可以買好多東西!這次因為要參加表姊的婚禮.買了兩雙新鞋子.一件外套一褲子.兩裙子,兩衣服. 基本上到最後是為了好看買,不是為了婚禮了.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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