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階異動&幹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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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水妹
2007-03-16 00:22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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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附註:

所有公佈事項由發佈日期2007/03/16開始實行。
發佈之前不予以計算。發佈後,請依照規定實施。

幹部條款
1. 確實了解公會背景,以公會為出發點。
2. 應以公會與團隊為優先考量。
3. 不可洩漏尚待討論之議題事項。
4. 掌控自我情緒管理,切勿不當發言、意氣用事。
5. 公會需傳達意念,請確實傳達,應扮演好雙向溝通角色。
6. 情緒失控、不當發言,引發紛爭情節重大者,立即降職。
7. 了解幹部是「無報償」之責任制職位。
8. 幹部升降職,定期召開線上會議由在場者提報。
9. 應做事項無確實,遭點名達三次者,降職。
10. 三思而後行,理直不可氣壯,應嚴以律己。







會長
1. 與決策長同處理公會各大事項。
2. 領導者、階級等相關權限設定。
3. 定期召開線上討論會議,並整理討論綱要。
4. 訂定公會成長方針,並討論後決行發佈。
5. 因應突發狀況,謹慎評估後決策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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