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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蕭
2007-02-09 12:41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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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初學者…因為,我是自修的,所以沒有老師可以請教… 而,最近看書上寫到二個指令,覺得有點小疑問呢? 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高手 第一個 將a.txt附加到b.txt之後:是用指令cat a.txt >> b.txt 另外,書上說>>會將結果附加到檔案中,原檔案內容不會被清除。 所以,原先的a.txt仍會存在,而b.txt的內容就會多了a.txt的內容,這樣對不對呢? 第二個 將a.txt和b.txt合併成c.txt:是用指令cat a.txt b.txt > c.txt 另外,書上說>可將結果輸出到檔案中,該檔案原有內容會被刪除。 所以,原先的a.txt和b.txt的內容就不見了,是不是啊? 第三個 承第二個問題,那是不是代表仍會有a和b二個檔,只是無內容呢? 第四個 承第二個問題,那如果我要保存原有的a和b二個檔,那我該如何做呢? 第五個 承第一個問題,那如果我要保存原有的b檔內容,那我該如何做呢?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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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蕭
2007-02-13 11:05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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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有實際去操作一次啊…
但我發現原來的檔案一樣會存在啊… 並不會像書上所說的會將原檔案的內容刪去啊… 那麼… 我再想想為何結果是如此…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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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linux
2007-02-15 14:5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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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自己實際操作結果為準,cat 如同 dos 下的 type 指令,
只是將內容顯示出來而已,不會刪除原始檔案。 > & >> 是輸出導向,前者是覆蓋檔案,後者是附加檔案。 如要保留原始檔案當然得先備份囉。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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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bmnb5266
2010-08-21 00:02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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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樓主可以查找一下一致的相關指令在注意翻譯一下,這個網上已經出現了,看完之後心裡就會清楚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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