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收費標準(可查詢寵物登記、遺失申報、尋獲資訊 )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筱玟
2004-12-16 15:56
樓主
推文 x0

http://www.pet.gov.tw/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八)農牧字第八八○四○二二一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規定之各種金額,均以新臺幣為單位。

第三條 寵物辦理登記時,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發給寵物身分標識,並依下列規定收費:

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三百元。

絕育寵物:五百元。未絕育寵物:一千元。

本標準施行三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者,依下列規定收費:

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三百元。

免收登記費。

本標準施行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辦理寵物登記者,依下列規定收費:

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三百元。

絕育寵物:二百五十元。

未絕育寵物:五百元。

第四條 寵物辦理變更登記收費一百元。

第五條 寵物辦理遺失或死亡登記,免收登記費。

第六條 寵物頸牌或登記證遺失,申請補發收費五十元。

第七條 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處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每日二百元。

第八條 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許可證,每件收費二千元。

第九條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認養之寵物,其寵物登記費減少二分之一。

第十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施行。


提供給大家參考~愛狗的人一定要為寵物打上晶片喔!!
以免失蹤後被捕捉到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如果沒有晶片~一星期又沒被認領~未被安樂死的
表情

獻花 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