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絢寶寶
2006-09-28 11:07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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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現在是協商失敗的案例... 因為金管會現在限定1個人只能協商2次... 可是我在8月之前已經協商2次破裂了... 所以銀行也不受理... 最近聽說民間公司有一個"債權託管"的方案.... 是利用"小額清算"來作為還款的一個方式.... 先將自己的債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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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9-29 21:58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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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絢寶寶於2006-09-29 07:39發表的 : 不好意思,這幾天真的很忙,連吃飯都必須狼吞虎嚥,下了班又要趕下一個工作~= =" 關於您的問題,我覺得已經有點偏離法律討論,屬於實務操作的層面。然而實務層面的問題,一定要有接觸才會熟悉,這點我就比較幫不上忙了。 您所謂的債權託管,其實就我所了解的,感覺沒有什麼用...有的是真的如您所言,但是那在法律上其實地位並不堅固。再者又有的託管,其實是先協商、後託管,這種就比較有實益,只是代價也很大! 既然債權被賣了,那個支付命令就不用甩他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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絢寶寶
2006-09-30 10:58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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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關於我被賣的債權... 我是直接跟那間公司商量怎麼繳款囉?? 關於"債權託管"... 是不是我直接請律師幫我做相關動作呢? 那律師費通常是怎麼算呢? 板主辛苦囉!!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