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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2006-08-24 17:09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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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otim於2006-08-24 16:37發表的 如有人過世,手機合約是否可解約?:自然人往生 契約自動解除啊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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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939889
2006-08-24 17:27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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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泛x跟台x哥x一不一樣..我最近也因為親人過世要辦....
和x是說自然人不在...無論是否到期..都可以辦理解約..但是台x的跟版大的一樣..要到期才能辦理 真是有點怪怪的....目前還在等到期qq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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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twang
2006-08-25 13:30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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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法律來論
債權債務關係是會繼承的 如果也就是契約會繼續存在於繼承人與電信公司之間 如果有法定解約的事由當然就可以解約 如果沒有的話 就要看契約怎麼訂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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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8-26 00:51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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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責任不因為當事人死亡而消滅,其債權債務關係原則上由繼承人承擔。所以,本討論串中,以六樓所言為較正確。
人死了,當然可以解約,但是要付違約金~這就是所謂的債權債務關係,除非契約中有另外約定,於當事人一方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時終止契約,否則都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不用找消基會,因為這沒有強制力。不用找消保官,因為當事人本身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人死,大家都不願意見到,但是契約就是約束雙方當事人的,不是說電信業者死要錢,但如果只論情理,這世界上還需要什麼商人跟政治家?!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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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dasee
2006-08-26 03:20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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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下 目前台灣的繼承方式,是屬於當然繼承,除非有前往法院辦理其他的繼承方式(如限定繼承),
或者拋棄繼承的話,債權及遺產會雖著往生者的死去,自動轉移到繼承者身上,所以如果家中有親人, 過逝的話最好先查清楚債權及遺產的差異,如果是負債不想繼承的話,必須於3個月內前往法院辦理, 拋棄繼承,如果一時沒有辦法查清的話,最好去辦理限定繼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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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2006-08-26 08:57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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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6-08-26 00:51發表的 :原來還是要回規民法的繼承規範喔 謝謝大大的說明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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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im
2006-08-26 11:09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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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板大與各位大大的詳細解釋~
那這樣說起來的話,本契約還是存在! 只是要看當時所訂定契約內容。 原來繼承還有分那嚜多種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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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2006-08-26 12:05 |
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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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otim於2006-08-26 11:09發表的 :樓主不用擔心啦 那天我才聽過律師上課~關於繼承的課程 手機的問題應該單純的吧 再跟您說 你可以用縣市政府的服務中心~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不用付費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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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二代
2006-09-27 12:42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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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決定勝敗處不是在於法令,而是在於話術。
前題是沒有欠費用的情況下,家屬持死亡證明去電信公司,態度柔轉一點(但不是要你擺低姿態),通常都能辦理終止合約。 若遇到不通情理的業者,教你一招說話的方式: 門市人員通常都很有禮貌,此時你要比他更有禮貌,他尚未開口詢問:有什麼可以替你服務的嗎? 你先把他嘴巴堵住,你先跟他問好。 先生(小姐)您好,請問你貴姓,(等他回答後要將他的姓馬上提出),嗯,陳先生您好,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因為父親過世的事情,今天早上跟消保官請教我父親因死亡,手機、信用卡等等辦理終止合約的事情,但是消保官叫我直接來你們這邊辦理就可以了,所以我想麻煩你幫我處理一下。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