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車還是要先讓直行車先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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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4-26 21:08
樓主
推文 x0
今天看報紙說
一位女機車騎士跟一位機車騎士相撞
結果交通警察竟然判定是這位女騎士的錯
這位女騎士不服上告 表情
女騎士是直行車道喔
另一位機車騎士是左轉車喔

法官就說左轉車不先禮讓直行車先行
是那位左轉機車錯再先喔

判決女騎士勝訴喔 表情

更離譜的事
交通隊來測量出事的倆台車
竟然說是女騎士沒遵守安全距離 表情
所以才會撞到那位左轉的機車騎士

交通警察身為執者
真的太草率了
太扯了 表情

我前幾年也有這樣的擦撞經驗
結果我自己太笨了
就私下跟那位車主合解
我花錢了事陪他修車全部負擔 表情


看來我當時真的是太嫩了
還是說我太笨了
或是應該說我不懂這些規則吧 表情

我也是騎車
結果有輛車子左轉
我被我這一面的汽車擋住視線看不到左轉車
結果左轉車就很順開過來
我直行車時速大概50左右
就煞車不及我把機車車頭從直行轉成跟他平行
所以才閃過血光之災 表情
好險阿
不過也撞凹他的右前葉子板了
我還賠他休車費
我真笨阿 表情

真該要求他賠我收驚費和機車車頭零件費阿
現在懂了
就會更小心開車了
個人經驗跟大家聊聊喔
感恩 表情

獻花 x8
引用 | 編輯 a8631072
2006-04-26 21:39
1樓
  
現在好像是規定誰先到那個點!!不一定是直行車先行!!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4-27 12:03
2樓
  
下面是引用a8631072於2006-04-26 21:39發表的 :
現在好像是規定誰先到那個點!!不一定是直行車先行!!
是喔
那麼是說誰開車速度更快
更快到達那個衝突點
就是算他先贏了

這樣好矛盾阿

好像有點變相要大家開快車的樣子
真的搞不懂交通法規阿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小奔
2006-04-27 16:46
3樓
  
還是要專業測量吧
如果左轉車已經轉一大半到路中間....直行車(超過限速...等)撞上去當然裡虧
如果執行車維持等速已經過停止線,左轉車撞上來就是左轉的錯。
還是要一現場狀況判定,沒有所謂一定是誰錯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4-27 21:48
4樓
  
下面是引用小奔於2006-04-27 16:46發表的 :
還是要專業測量吧
如果左轉車已經轉一大半到路中間....直行車(超過限速...等)撞上去當然裡虧
如果執行車維持等速已經過停止線,左轉車撞上來就是左轉的錯。
還是要一現場狀況判定,沒有所謂一定是誰錯

這位大大的說法是很對
你意思是說
左轉車先到位了
所以換直行車錯了

但是我本身的例子
就是我是直行車
我沒超速喔

我跟這台車距離不到5公尺喔

左轉灣車
就一路開過來
根本沒慢慢踩煞車看機車道有迷有機車要直行
就開過來了
這樣它的情形就像大大你說的情形一樣他先到位了

這樣好像又怪怪的
好像是鼓勵大家都要一路左轉車先開過來就不會輸給直行車了

要測量阿
但是交通隊好像都亂量阿
還用交通隊自己的經驗下去判斷阿
這樣會准嗎?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sunstyle
2006-04-27 23:33
5樓
  
下面是引用a8631072於2006-04-26 21:39發表的 :
現在好像是規定誰先到那個點!!不一定是直行車先行!!

那樣以後左轉不是都不用看有沒有車
看誰衝的快誰就對啦
難怪現在一堆人騎車的都不看 直接衝......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gundamage
2006-04-30 01:25
6樓
  
直行車優於轉彎車...

這是我們教官跟我們提倡的!!


當發生警急狀況時 當下判斷若是自己勝算大...那就去吧!! 閃過了發生什麼事!法律是不管的~~
自身經驗....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4-30 16:55
7樓
  
下面是引用gundamage於2006-04-30 01:25發表的 :
直行車優於轉彎車...

這是我們教官跟我們提倡的!!


.......
是喔
是交通隊教官說的嗎?

那麼如果不是緊急狀況呢
是直行車跟左轉灣車差不到5公尺
左轉灣車加速先到位
直行車沒超速

是算誰錯喔
表情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sean5431
2006-07-21 14:47
8樓
  
記得上學期開周會時
學校有請一個交通隊的小隊長來演講
它有跟我們說
" 新 "修正過的法規
轉彎車一定要讓直行車先行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秋名最速傳說
2006-07-22 17:44
9樓
  
應該說 只要直行車沒有超速 左轉車就一定要讓

上個月騎車載我弟去上課 結果從紅燈回堵的一排車中間

竄出一台四輪機車 是一個殘障女士

一直跟我盧 說我騎太快 我撞到他之後原地倒下能多快...

那天剛好穿短褲短袖 左邊手腳都擦傷 機車也是

看到車子一堆擦傷 他又在那盧 整個火氣就是往上衝

後來我弟也不爽 他那天要考試

就說不然報警 他說報就報啊 怕你喔

警察一來看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後來他知道自己錯態度才軟化

仗著自己殘障好像大家都要讓

最後只叫他陪車子 醫藥費我自己出

急診(吃飯時間沒門診)+複診 總共花了我一千多塊

很多人出車禍都得理不饒人

他那個態度就是

一開始像惡婆婆

知道是自己錯後

就變小媳婦的臉

順帶一提

還是勸大家騎車不要太快

一個朋友騎80撞到逆向車

一個老阿伯沒事

他住院開刀定剛釘

能走路要半年

完全復原要一年半

像我 市區都只騎40

謎之聲:你是一輪40兩輪80吧XD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7-22 19:03
10樓
  
下面是引用sean5431於2006-07-21 14:47發表的 :
記得上學期開周會時
學校有請一個交通隊的小隊長來演講
它有跟我們說
" 新 "修正過的法規
轉彎車一定要讓直行車先行
交通隊教是教大家正確的道理
但是它們執勤時
很主觀
根本不管你對不對
就是改天我們準備收罰單繳錢了
說一套
做又是一套
真的很難搞懂交通隊處理的原則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7-22 19:05
11樓
  
下面是引用秋名最速傳說於2006-07-22 17:44發表的 :
應該說 只要直行車沒有超速 左轉車就一定要讓

上個月騎車載我弟去上課 結果從紅燈回堵的一排車中間

竄出一台四輪機車 是一個殘障女士
.......
騎慢點是正確的騎車方式
騎快一點
我不反對
但是到路口巷子口
或是閃黃燈的路口
都要放慢速度小心通過
然後再加速前進
這樣才會安全有保障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K-LIN
2006-07-26 21:31
12樓
  
目前臺灣的交通有點亂,現在出事都是先比大聲,
而不是錯的先道歉~

現行機車要左轉,一般最好是二段左轉,比較安全
,這不是直行和左轉問題,是保障用路人安全,如
果是被汽車或是沙石車撞到,會很嚴重,誰對誰錯
,也要有命才知道!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7-26 21:38
13樓
  
下面是引用JK-LIN於2006-07-26 21:31發表的 :
目前臺灣的交通有點亂,現在出事都是先比大聲,
而不是錯的先道歉~

現行機車要左轉,一般最好是二段左轉,比較安全
,這不是直行和左轉問題,是保障用路人安全,如
.......
對阿
遇到大卡車
小車一定要快閃要先讓它的
因為大卡車煞車距離太長了
要有命
才能跟它爭
沒命
就什麼都不是了
要小心喔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瘋少爺
2006-08-04 00:56
14樓
  
下面是引用JK-LIN於2006-07-26 21:31發表的 :
目前臺灣的交通有點亂,現在出事都是先比大聲,
而不是錯的先道歉~

現行機車要左轉,一般最好是二段左轉,比較安全
,這不是直行和左轉問題,是保障用路人安全,如
.......
誰對誰錯,也要有命才知道!
這句話真是說到我心坎裡
還是小心點好...
只要還活著..其他都算是小事吧= =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7 20:31
15樓
  
下面是引用瘋少爺於2006-08-4 00:56發表的 :

誰對誰錯,也要有命才知道!
這句話真是說到我心坎裡
還是小心點好...
只要還活著..其他都算是小事吧= = 表情
對阿
出意外
先保命是最重要的
沒命
什麼都是空談了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i1012347
2006-08-07 20:40
16樓
  
下面是引用a8631072於2006-04-26 21:39發表的 :
現在好像是規定誰先到那個點!!不一定是直行車先行!!
剛剛看廣告說8/1開始
轉彎車沒讓直行車先走會被罰錢喔

罰1800~多少錢 忘了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i1012347
2006-08-07 20:43
17樓
  
下面是引用JK-LIN於2006-07-26 21:31發表的 :
目前臺灣的交通有點亂,現在出事都是先比大聲,
而不是錯的先道歉~

現行機車要左轉,一般最好是二段左轉,比較安全
,這不是直行和左轉問題,是保障用路人安全,如
.......
砂石車...
輾到一半搞不好還只感覺撞到一顆小石頭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tbvo
2006-08-07 20:59
18樓
  
你只要是轉彎的車子就應該禮讓直行的車子...
轉彎就是要慢就是要讓嘛...

換個立場想想..如果是你直行..有待轉車或是路邊的車
冷不防衝出來,或是搶的出來..絲毫不禮讓...直行車的你
作何感想...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豪仔
2006-08-07 22:03
19樓
  
正常來講
轉彎車輛本來就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因為轉彎時通常都是減速狀態
沒道理要直行車輛在速度較快情況下減速讓你通過先
除非在有號誌或人員指揮下 轉彎車輛才有先行的道理

如果是在無指示的地方進行會車 那麼也只能照常理判斷了
維持現場狀況也非常重要 隨身帶照相工具 拍下事實勝於雄辯..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Gavin0938
2006-08-07 22:14
20樓
  
下面是引用sean5431於2006-07-21 14:47發表的 :
記得上學期開周會時
學校有請一個交通隊的小隊長來演講
它有跟我們說
" 新 "修正過的法規
轉彎車一定要讓直行車先行

沒錯啦~~大家都說的很有道理~不過你想想...如果轉彎車沒搶著要轉彎是不是啥麼事都沒發生啦~
所以我還是贊成"直行車優先"一票,事實法規也是如此啦~~不對嗎?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8 22:34
21樓
  
下面是引用Gavin0938於2006-08-7 22:14發表的 :


沒錯啦~~大家都說的很有道理~不過你想想...如果轉彎車沒搶著要轉彎是不是啥麼事都沒發生啦~
所以我還是贊成"直行車優先"一票,事實法規也是如此啦~~不對嗎?
直行車先行
我很贊成的
謝謝大大支持喔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8 22:35
22樓
  
下面是引用豪仔於2006-08-7 22:03發表的 :
正常來講
轉彎車輛本來就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因為轉彎時通常都是減速狀態
沒道理要直行車輛在速度較快情況下減速讓你通過先
除非在有號誌或人員指揮下 轉彎車輛才有先行的道理
.......
嗯嗯
說得很正確喔
感謝說明喔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8 22:38
23樓
  
下面是引用i1012347於2006-08-7 20:43發表的 :

砂石車...
輾到一半搞不好還只感覺撞到一顆小石頭
砂石車就是這麼不在意路上的路況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悲劇再發生
所以要小心阿
別跟砂石車太近喔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8 22:40
24樓
  
下面是引用tbvo於2006-08-7 20:59發表的 :
你只要是轉彎的車子就應該禮讓直行的車子...
轉彎就是要慢就是要讓嘛...

換個立場想想..如果是你直行..有待轉車或是路邊的車
冷不防衝出來,或是搶的出來..絲毫不禮讓...直行車的你
.......
嗯嗯
沒錯
自己感覺不對的
如果自己也這樣做
別人也會很討厭的
互相禮讓喔 表情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i1012347
2006-08-08 22:42
25樓
  
下面是引用jamikan於2006-07-22 19:05發表的 :

騎慢點是正確的騎車方式
騎快一點
我不反對
但是到路口巷子口
.......
對阿
現在要照像前面也會有牌子提示
讓被照到的人沒理由反駁 哈哈
看到有提示要測速照相的牌子也要記得減速阿XD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deepstory
2006-08-09 16:29
26樓
  
A=我(直行車)
B=對方(轉彎車)

我拿自己的例子 來當教材好了....   數年時 當天A方騎車在四線道上,準備返家!!(我是直行車)
然後經過一個單行道時,B方要從對向車道要逆向進入單行道......然後發生的事情 當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亂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沒什麼大傷 臉部縫了數十針,但是B方,就沒那麼幸運了....因為安全帽扣子沒扣好....所以撞擊那一瞬間,帽子飛走了,B方頭部直接撞到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損傷,前前後後開了數十次刀,現在已經部分記憶喪失,四肢無力,毫無工作能力了。

==以上是案發經過==
p.s當時未滿18
然後A方當然是以過失傷害提起公訴移送地方法院,經過好幾次的開庭,A方在事前做過很多的功課,
就咬住 道路交道安全規則的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這條法令早在台灣交通法行之有年了,只是近幾年
臺灣人越來越強調自己的路權,所以我每次開庭,我都要強調這一句,不管對方在怎麼強調我未滿18歲
,都沒有用,因為法官根本不管你有沒有駕照,她是看你只有上路了,你就有自己的路權,所以經歷了半年多的審理,我被判無罪。對方上訴到高等法院,一樣也被駁回。

不是我門不願意跟她們和解,只是她們講的數字640萬,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負擔的起的,所以就只好走上官司的一路。

這裡我是想講的,發生任何一個糾紛自己對的要據理力爭,如果非必要走到法律程序,不要過分相信律師的話,自己當事人也要做功課,台灣常講 情、理、法 但是如果真的走道司法程序  就是 法、理、情了。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09 22:26
27樓
  
下面是引用deepstory於2006-08-9 16:29發表的 :
A=我(直行車)
B=對方(轉彎車)

我拿自己的例子 來當教材好了....   數年時 當天A方騎車在四線道上,準備返家!!(我是直行車)
然後經過一個單行道時,B方要從對向車道要逆向進入單行道......然後發生的事情 當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亂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沒什麼大傷 臉部縫了數十針,但是B方,就沒那麼幸運了....因為安全帽扣子沒扣好....所以撞擊那一瞬間,帽子飛走了,B方頭部直接撞到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損傷,前前後後開了數十次刀,現在已經部分記憶喪失,四肢無力,毫無工作能力了。
.......
直行車就是要據理力爭
不然會吃虧的
謝謝大大經驗分享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Gavin0938
2006-08-11 01:15
28樓
  
下面是引用deepstory於2006-08-9 16:29發表的 :
A=我(直行車)
B=對方(轉彎車)

我拿自己的例子 來當教材好了....   數年時 當天A方騎車在四線道上,準備返家!!(我是直行車)
然後經過一個單行道時,B方要從對向車道要逆向進入單行道......然後發生的事情 當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亂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沒什麼大傷 臉部縫了數十針,但是B方,就沒那麼幸運了....因為安全帽扣子沒扣好....所以撞擊那一瞬間,帽子飛走了,B方頭部直接撞到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損傷,前前後後開了數十次刀,現在已經部分記憶喪失,四肢無力,毫無工作能力了。
.......

恭喜你贏了這場官司喔~你裡面還有一個重要關鍵"對方逆向",所以啊很多時候..就是有些人不遵守規則才會害人又害己啊~~只能說他應得的懲罰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amikan
2006-08-13 21:27
29樓
  
下面是引用Gavin0938於2006-08-11 01:15發表的 :


恭喜你贏了這場官司喔~你裡面還有一個重要關鍵"對方逆向",所以啊很多時候..就是有些人不遵守規則才會害人又害己啊~~只能說他應得的懲罰
逆向行使
這是很危險的開車方式
這是絕對不可以做的開車方式 表情

獻花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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