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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2006-04-08 13:19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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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事問題
對造常用以刑事逼民事 最主要就是還錢 詳情如何不能單憑媒體斷事 但對造最少可以民法之(不當得行)要求返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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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_pop
2006-04-09 16:55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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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似乎比較簡單
要嘛認定成立買賣契約,要求付錢,不付錢就解除契約請求民法第259條退貨加上第260條損害賠償 不然就是認定精神障礙,本人係無意思能力下狀態(或看看那個人格幾歲,是不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認定買賣契約不成立,當然要求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退貨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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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1100
2006-04-10 04:25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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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位音樂家一定要付款
因為她的先生不是都有幫她做了記錄嗎 那可以證明她有做了這件事~~~~~是有罪的 不能因為她有人格分裂就不起訴丫 她先生是正常人~明知她有病還讓她上網刷卡購物 不是很怪丫~ 我比較覺得是有畜意犯罪.....再以人格分裂來逃避犯罪 這是我...個人的意見 不過在本國法律上是無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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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8001
2007-01-22 06:43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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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eifan於2006-04-8 09:11發表的 因16種人格被控詐欺卻以不起訴終結:如果非必要我本人還是比較推崇走調解委員會,一來具法律效果二來較為省時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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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哥哥】
2007-01-30 10:59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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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類似例子非常多...感覺看似蓄意犯罪在以法律偵對人格特質來從寬判刑...但是這樣說 對於有些真的是此狀況又不公平...但未了兼顧人權 使得有人利用人權...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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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上榜
2007-02-04 17:45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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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成立,惟罪責層次阻卻違法。--->刑事不罰
民事上看契約?得否撤銷或解除?所有物返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當事人有無被宣告禁治產?先生是否為監護人?先生才有連帶責任。 (整理太亂=.=",)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