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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4-07 15:18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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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小灰兔於2006-04-7 13:36發表的 有關收受贓物的問題~: 因為收受贓物罪,必須要有認識贓物,同常當物品價格極低時,就可以懷疑是贓物... 故你今天就是要證明,你不知道那個是贓物!目前可以看出來用已佐證的有 1.對方有留下交易資料為擔保 2.以相當之對價收購之 3.合於指導機關之指導方法 這樣要定你的罪有難度...因為檢察官必須去證明你「明明知道他就是贓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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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客
2006-04-08 08:0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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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6-04-7 15:18發表的 :有個疑點吼 就是一般普通人 哪那麼多各式手機要賣呢? 這會不會太明顯.... 唉 有時好像做正當生意 不要貪小利會比較穩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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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4-08 13:13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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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霞客於2006-04-8 08:02發表的 : 事實認定問題囉~ 希望樓主遇到的法官不是您,不然就糟糕了^^"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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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dasee
2006-04-09 07:44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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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相對的...現代人換手機的頻率很快似乎見怪不怪....
雖然他的時間實在太短...5個月27隻, 而且都是中古的...但也還好是中古的 但還是可以在這上面做文章看看..拿這2點跟您的律師商量看看吧! 其實像這樣的情況一般人應該是要查覺到有問題,也許檢察官就是因為他在短短, 5個月內就找您賣了27件的中古手機,而大大又沒有起疑並且去通報,而認為樓 主有收受贓物的嫌疑,所以才會將起訴吧!so...有從事買賣業的大大應引以 為鑑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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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MANSU
2006-04-09 13:38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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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說真的~若我是老闆我也不會覺得有問題~因為現在的人換手機換到不行了~只要他說是朋支或家人的~自然而然的就不會多加注意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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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_pop
2006-04-09 16:46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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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能讓法官及檢察官相信你不知手機是盜贓物的理由
因為贓物罪是處罰故意犯 不處罰過失犯 法官及檢察官處理案子多了 上面大大的疑問點 你要能有所準備 法官跟檢察官都可能問的 能不能讓他們相信 就看你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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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unyu
2006-06-04 17:26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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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霞客於2006-04-8 08:02發表的 :不見的吧!!= =”””我以前高中同學就是那種追求名利的那種人,它家也是有錢人,他手機最少最少會1個月換一次,再轉賣同學,盒子、保固啥都在,通常都2~3個星期換一隻= =””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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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6-04 18:01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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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sunyu於2006-06-4 17:26發表的 : 所以我說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看能提供怎樣的證據囉~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