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车祸案件与大家讨论

Home Home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5 00:41
楼主
推文 x0

图 1.


今天小弟发生了一件车祸,我自己本身跟周遭的朋友都没有相关的经验,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帮助我关于法律面的常识,让我可以得到公正的判断。

今天的情况就是如图,我是蓝色的车子,要左转的时候被对向来车撞击屁股,以大面来讲,直观上的判决会是我输,因为转弯车要礼让直行车,这也是我所担心的,但今天实际情形细节如下:

我们没有灯号的问题,也没有喝酒的问题,单纯就车祸细节描述,当时我要转弯的时候,他离我还很远,我判断我可以顺利转弯,所以我才以约20-30的时速左转,但没想到我在快要完成转弯的时候,他却以高速未踩煞车的情形下撞向我的屁股,那边是捷运工地,限速30公里,我保证他起码开50-60以上,当然口说无凭,当地没测速,也没摄影机,这点对我相当不利,好在当我要去警察局作笔录的时候,去问了捷运局雇请的保全人员,是否有看到整个事情的经过,他说他目睹了整个经过,他看到我慢慢转弯,对方没踩煞车也没闪避,直接以高速我往我撞,不知道是在讲手机还干麻,这位大哥帮我写了笔录,也愿意帮我出庭作证。

今天我有三点提出
第一:他超速(这点不知是否可以以证人判断做证辞,所以我比较担心)
第二:他撞到的是我屁股,我已经快完成转弯动作,而且有人目击我不是急转弯,是慢慢转的,而他时速未减的撞向我,我有达到注意转弯车礼让直行车的义务。
第三:他没踩煞车,也没闪避,现场无煞车痕,也没有煞车声,而且他前轮是打直的,完全没有偏离线道,这表示他根本没有注意路况,是撞到我才停下来的,证人完全有目睹到这一切。

目前我们双方已经做完笔录,证人也就他所看到的一切帮我写了一份笔录,正在裁决所等候判决,警察跟我说在判决之前,可以提出相关事证送交,对方是宾士,我的车又没保险,赔起来相当可观,重点是,根本不是我的错,但裁决所是看证据的,所以我希望各位有相关经验的人,可以提供小弟意见,帮我一起想办法,感激不尽。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kawaoibaby
2005-12-15 01:07
1楼
  
我觉得应该是他的错吧
你那边路口有红绿灯吗?
20~30速度已经是很慢了
况且他没有煞车~
你被装到屁股代表你已经先过去了
假如你是撞到头 就是你的错了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5-12-15 01:14
2楼
  
1.人证是不能证明超速的...

2.转弯车让直行车非绝对...且以经过了一半,这个时候注意义务在他不在你。就算你违规左转,也不用怕^^" 因为实务支持你!(请看74台上4219号)

3.裁决...这个挺鸟的!如果对你不利就告他吧...反正法院也不用听裁决的!那只提供法院参考...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hotstone
2005-12-15 01:18
3楼
  
最好下次有代照相功能的手机或及可拍~单有这个小玩意会让你站的着立埸~~
不过最 好以偷拍方式,并以第一时间完成~不要让人有去动到车子
有”目击者”都好处理~只要判决的法宫 听信了目击者的说词都对你有利~
不过我希望你请目击者 能记制一下 的从头到尾详细口供,并请它签名一下~谁难保会不会被出卖

致于赔偿 你有保险的话~最好请保险出钱(要不然你保好玩的喔~)
看你没保...这就有点棘手了...
赔偿的问题...二个都要亘赔....只是大家怎么"桥",和金钱的多少
另外它撞上你的尾巴前,轮是打直这2点不难理解..它不专注驾驶行为,要不然是个菜鸟一支~角度都抓不好!!!
以另一个角度来说~你若故意急左转,对方车在路口中(以你闯红灯左转一样)一般人(对方车)来说~遇到突发情况时 高达 95%的人 一定会做回避动作 例如 转右/左,煞车等~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5 01:19
4楼
  
请看74台上4219号

不好意思,这句话我看不太懂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5-12-15 01:23
5楼
  
下面是引用chan15于2005-12-15 01:19发表的 :
请看74台上4219号

不好意思,这句话我看不太懂 表情

就是说如果你有不懂我说的 OR 不相信我说的,就去看74台上4219号判例...

帮你抓下来了~送个花吧^^"

裁判字号: 74 年 台上 字第 4219 号
裁判案由:过失致人于死
裁判日期: 民国 74 年 07 月 31 日
裁判要旨: 汽车驾驶人虽可信赖其他参与交通之对方亦能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为必要之注意,谨慎采取适当之行动,而对于不可知之对方违规行为并无预防之义务,然因对于违规行为所导致之危险,若属已可预见,且依法律、契约、习惯、法理及日常生活经验等,在不超越社会相当性之范围应有注意之义务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为避免结果发生之义务。因此,关于他人之违规事实已极明显,同时有充足之时间可采取适当之措施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之结果时,即不得以信赖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规则为由,以免除自己之责任。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5 01:24
6楼
  
不知道是否可以以车辆撞击情形判断当时被多少时速撞上,我的车刚重新板金出场,以判断因素上来说应该是算满客观的。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5 06:01
7楼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5-12-15 01:23发表的 :


就是说如果你有不懂我说的 OR 不相信我说的,就去看74台上4219号判例...

帮你抓下来了~送个花吧^^"
.......

请恕小弟资质驽钝,这篇文章写的到底是对小弟有利还不利~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5-12-15 06:26
8楼
  
下面是引用chan15于2005-12-15 06:01发表的 :
请恕小弟资质驽钝,这篇文章写的到底是对小弟有利还不利~ 表情

把给你的讯息po出来...让大家也可以看一下~

『这个是对你有利的...他的意思就是「就算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但如果只剩你可以避免掉这个危险,那你就要为这个危险负责」

你的情形是只有他可以避免危险的,且你又没有违规(照你说的看起来没有),更当然该避免危险的是他... 』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极速SRT4
2005-12-15 11:29
9楼
  
目前你并没有说,你转弯时有无打方向灯或鸣喇叭。若无,依照你目前的案子可能是两个人都有错,只是依照错误的成分大小比例来赔偿。
    先说你的责任,无论是否有号志在转弯时,需放慢速度并警示,无论是灯号或其他方式。再来转弯车礼让直行车,一般须等直行车通过后才能行驶。此案例并不能依人证,证明你是无车转弯。
    对方的话也是有责任的,一般进入市区,巷口,学校等...需减速并注意来车或行人。此案例对方并未减速,且未警示来车。所以他也有错。

    因为此案无人受伤,一般来说警察会简易处理。若尚未和解,请等警察交通组,开立交通事故鉴定书。若觉得警察鉴定有问题....可以再向民间交通事故鉴定公司申请鉴定(但是要钱)。
    再来你车没保险,对方应该有。所以对方应该会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由对方保险公司跟你'侨'。所以一定要等鉴定书出来再谈和解赔偿事宜,不然的话可能你嬴的话还赔钱咧!否则要翻案又得告民事法庭了....有点麻烦.....
  所以总结一句话,一定要等鉴定出来才可谈和解。除非他认错,不然会粉麻烦的.....看过太多翻案的人了.....有错欢迎指正.......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5 11:39
10楼
  
下面是引用极速SRT4于2005-12-15 11:29发表的 :
目前你并没有说,你转弯时有无打方向灯或鸣喇叭。若无,依照你目前的案子可能是两个人都有错,只是依照错误的成分大小比例来赔偿。
    先说你的责任,无论是否有号志在转弯时,需放慢速度并警示,无论是灯号或其他方式。再来转弯车礼让直行车,一般须等直行车通过后才能行驶。此案例并不能依人证,证明你是无车转弯。
    对方的话也是有责任的,一般进入市区,巷口,学校等...需减速并注意来车或行人。此案例对方并未减速,且未警示来车。所以他也有错。

    因为此案无人受伤,一般来说警察会简易处理。若尚未和解,请等警察交通组,开立交通事故鉴定书。若觉得警察鉴定有问题....可以再向民间交通事故鉴定公司申请鉴定(但是要钱)。
.......

我没按喇叭 可是方向灯绝对有打
我想说的是 再怎么样车道都一定会有车
不可能是完全"无车"的状态
要等到车道"无车"
以罗斯福路来说
我看一辈子都不用转弯了

今天谈的是路权的问题
证人可以证明是我非急转弯切入线道后
对方才冲出来
从他撞到的是我屁股就可以知道了

他没按喇叭 没踩煞车 没打方向盘
不知道他那时候在车里面在干麻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5-12-16 00:16
11楼
  
顺带一提...如果要进行诉讼,别呆呆的告民事诉讼,刑事毁损罪给他先告下去再说^^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00:43
12楼
  

图 1.

图 2.

图 3.

图 4.

图 5.


附上我的毁损情形



各位可以看到我的轮胎已经跟我的车身呈现近20度的倾斜
刚进车厂技师说这不可能是30撞出来的
起码要50才可能造成这样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hotstone
2005-12-16 00:56
13楼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5-12-16 00:16发表的 :
顺带一提...如果要进行诉讼,别呆呆的告民事诉讼,刑事毁损罪给他先告下去再说^^


我觉的先别用民/刑事去告...必近对方好谈之下 ,在下觉的如果告下去的话...就怕它有完没了的到时所花的时间金钱的很庞大~在下亲戚有过~本来3,4万就能搞定,没想到对方用法律上的黑洞 到现在有个月都要跑法院1~2次~快2年了呢~金钱上近1~20万了 =-=

必近都是双方以合为贵~如果对方用爆力,威胁等 不法手段 就可以给它”桥”下去了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杜小明
2005-12-16 00:58
14楼
  
希望早日决解掉说,祝 日安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07:13
15楼
  
我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大大
裁决期间裁决所会联系你或相关人等进一步问话吗
因为就警察画的那张图来判的话讲我满危险的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09:28
16楼
  
我的天啊

刚刚他的保险公司已经打给我了
损坏报告如下
右前车头灯
前保杆
右前叶片
右门(他说是叶片挤压到右门)

光外观报价6万
如果里面有零件毁损会更贵

各位,宾士不是以车子的刚性着称吗
你们觉得时速30他来撞我有可能会撞成这样吗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aq123
2005-12-16 11:35
17楼
  
上个礼拜也a到一个白目的
他外车道强行左转... 表情
倒楣透了~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12:21
18楼
  
引用 | 编辑 极速SRT4
2005-12-16 13:55
19楼
  
那..请问警察鉴定报告出来了吗?......不然你先赔的话....到时钱可能会粉难拿回来...总归一句话...没有确定谁是肇事者...现在谈理赔会不会太早....除非对方认了....不过依你的写法....对方应该不会认赔吧....
所以等报告吧.....愿你早日处理此事.....安安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14:33
20楼
  
不过我想我应该是做好心理准备要赔了
各位看我上方的案例

对方都已经被判"超速" "未注意路况" 成立
版主也以事证及影带证明他非急转弯
转弯幅度也已超越135度
居然还被判7
上诉证据不采纳
我只有个证人
我想大概是玩完了
连上诉的精神我看都可以省下来了

以此案例奉劝大家
在没有左转灯的转弯路最好不要转弯
不然就会变成这样

前面那一句想烤漆看到转弯车就撞,因为必赢的玩笑话
看来是真的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17:24
21楼
  
http://forum.chan15.idv.tw/

大家一起加油吧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极速SRT4
2005-12-16 18:02
22楼
  
别那么灰心......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反正车祸处理后15天可至警察局交通处理组(不是处理的警察局,而是比较大的层级),申请鉴定报告....(要自己去申请喔)...可先打电话去询问状况再去...比较不会白跑一趟......不知你车祸在那一县市?.....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16 23:08
23楼
  
下面是引用极速SRT4于2005-12-16 18:02发表的 :
别那么灰心......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反正车祸处理后15天可至警察局交通处理组(不是处理的警察局,而是比较大的层级),申请鉴定报告....(要自己去申请喔)...可先打电话去询问状况再去...比较不会白跑一趟......不知你车祸在那一县市?.....

台北市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hotstone
2005-12-17 00:00
24楼
  
看一下 第48条 第6 则,因应对你有帮助吧~~
摘入 交通法则

第四十八条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一、在转弯或弯换车道前,未使用用方向灯或不注意来、往行人或转弯前

      未减未慢行者。

二、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者。

三、行经交岔路口未达中心区,占用车道抢先左转弯者。

四、在多车道右转弯,不先驶入外侧车道,或多车首左转弯,不先驶内 侧

    车道者。

五、四车道以上道路,设有划分岛,划分快、慢车道,在慢车道上左转弯

      者。

六、转弯不让直行车先行,或直行车尚未进入交岔路口,而转弯车已达中

    心处开始转弯,直行车不让转弯车先行者。

七、设有左、右转弯专用车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车占用最内侧或最外侧或专

用车道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kira
2005-12-17 00:44
25楼
  
台湾法规很烂....
我有一次这样...被撞还赔钱..
如果输了..就看开点....加油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black3191
2005-12-31 00:46
26楼
  
就法律而言..他是直行车...(应注意而未注意)且超速!
你是转弯车!应先礼让直行车通行(超速是他的事),转
弯车行至该路口,应先观察来车车道,有无来车,再视状
况转弯通行,(确定号志及礼让来车通过该路口)
根据你提出的...
第一点:他超速(那是他家的事)只能以证据为凭!
第二点:他撞到的是我屁股,我已经快完成转弯动作,而且有人目击我不是急转弯..(他是直行车,
      通过路口,应减速!注意路口及来车道有无来车及行人!(应注意而未注意)
第三点:他没踩煞车,也没闪避,现场无煞车痕,也没有煞车声,而且他前轮是打直的,完全没有偏离线道,这表示他根本没有注意路况,是撞到我才停下来的,证人完全有目睹到这一切...(同于第一跟第二点
,证人能提供的线索,仅此于肇事经过!并无法证实肇事当事人在车上做什么!(排除通行号志,超速!未注意路口来车!)
参考看看吧!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831118
2005-12-31 17:53
27楼
  
依照鉴定委员会的案例的话,左转车与直行车,通常左转车会是肇事主因,直行车会是肇事次因............

不然就花个三千元送鉴定看看吧.........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an15
2005-12-31 19:11
28楼
  
下面是引用831118于2005-12-31 17:53发表的 :
依照鉴定委员会的案例的话,左转车与直行车,通常左转车会是肇事主因,直行车会是肇事次因............

不然就花个三千元送鉴定看看吧.........

我知道我不可能完全无责
重点是怎么判赔
我自己修了1万左右
对方可是6万起跳
除非拚个各付各的
就算判个我1:他9我都可能会亏

献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