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稅復查 30日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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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4 10:57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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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來源: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50824/5/27u6e.html

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案件,如有不服一定要申請復查,否則若被視為確定案件,將喪失提起行政救濟的機會。因此,對於稅捐機關的課稅決定不服,提起復查是第一個要做的基本動作。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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