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海外認股權 須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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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t0306894
2005-08-17 16:30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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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來源: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50817/5/26qs2.html

安侯建業會計師許志文表示,員工海外認股權所得是採實質受益權的觀念,因此員工一旦執行認股權,皆應按執行日的股票市價與認股價格的差額,申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由於應繳稅的時點起五年內為核課期間,員工若已執行認股權者,仍須自動補辦申報,而尚未執行認股權者,則可辦理退稅,待認股權執行後再依法申報。根據財政部五月十七日頒布的解釋令規定,外國認股權的課稅方式將由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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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dannie
2005-08-17 21:23
1樓
  
這~ 如果不認列....
政府能查得到嗎??
而且~ 認股、實在不容易賺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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