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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1948
2005-04-30 10:31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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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843433於2005-04-14 06:58發表的 : 下面是引用maxdar於2005-04-14 00:07發表的 : 下面是引用http://taiwan.cnet.com/news/comms/0,2000062978,20082522,00.htm發表的 : 今天不想去爭辯P2P合法於否,而是當P2P流量影響到Internet其他應用時,ISP當然會採取限制的動作。如果無法接受HiNet/So-net/Cable Modem等ISP業者的做法,使用者可以考慮跳槽到其他「願意忍受P2P流量」的ISP,如台固或SEED NET。 maxdar兄說使用任何isp都一樣,我倒是不以為是事實。如上圖可看出,若是使用的話BT就不會受限制。因為限制的是由出去的資訊流。 就TWNIC執行長陳文生的說法,我們可以說現在HI NET已壟斷台灣的網路市場。我們拼著1千元的違約金。(轉換ISP而合約未到期,所需付的費用),也該做出不一樣的選擇了。畢盡大家都不喜歡市場壟斷者。 換ISP,給我BT的自由。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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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9263
2005-05-06 00:28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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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位於屏東這一邊也擋了,速度明顯慢了下來。可能要有像日本YAHOO BB的老板那一種的極端敢做有一點點良心的商人出現,以及執政者的遠見才可能有辦法改善吧。希望不要只是"口頭"拼經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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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嗯細Ann
2005-05-06 16:54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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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大家一起換ISP
我想除了seednet之外so-net也是很好的選擇 比較過8m的價位之後 可選的是seednet 但是so-net的服務小姐超親切的 害我不曉的該換哪一家了 用了hinet三、四年了,也不見他有任何的照顧舊用戶 還不如換一家,速度快、又不擋p2p、服務又好的ips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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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Hsu
2005-05-15 00:46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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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站在法律的角度,因為無法抓BT而抗議,似乎是站不住腳的。
台灣好不容易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現在應該不是走回頭路的時候吧?! 當然少數網友使用P2P時從來不抓非法軟體或檔案,但是大部分都是吧?! 中國是全球最不注重智財權的地方,因此BT種子幾乎都在中國。 現在他們可以這樣,以後呢?! 而我們台灣,好不容易開始擺脫盜版王國的惡名(讓給中國)。 現在,應該要意識到,智財權的時代已經來臨... 如果阻止P2P進行非法下載是個趨勢,那麼妳即使現在換ISP, 將來被擋,也只是遲早的事罷了... 小弟不是自命清高,小弟基本上也是個P2P用量很高的人。 不過我也知道,現在能抓盡量抓,將來被擋了也不應該怨天尤人... 因為,當你使用P2P時,你不知道已經傷害多少人的權益了... 那可能是很多人一生的嘔心瀝血之作。 換做是你,你不會抓狂嗎? 謹在此提供另一個觀點給大家參考。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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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1948
2005-05-16 10:20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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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RaymondHsu於2005-05-15 00:46發表的 :RaymondHsu大大,您的看法是問合法與否?然,當初MP3技術出現時,亦有許多雜音。說這項技術帶來複製的便利,是非法者的工具。但現在MP3播放機滿街都是,甚至為蘋果電腦帶來新的變革,iPod與 iTunes 的完美整合,亦為流行樂壇帶來新的活水,素人音樂家乘機而起。 而今P2P正是如此,要不然一直加大的頻寬有何意義?這種殺手級應用的出現,有其歷史意義。即宣告寬頻世紀的到來,以及公眾多媒體的變革時代來臨。 在注重智財權的同時,我們需反思一個問題。ISP為何要擋P2P? 是因為P2P違法?還是因為看不慣智財權被侵犯?我想都不是,聰明如你,該知道原因為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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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yang
2005-05-16 14:27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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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個人淺見
我只能說:科技本身無罪 P2P『本身』不違法,但是『應用』方面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這就跟MP3一樣...MP3本身無罪...他只是一個『檔案格式』... BTW,用HiNet固定IP來使用BT『似乎』是比浮動IP快很多...XD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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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Hsu
2005-05-16 16:21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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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chome1948於2005-05-16 10:20發表的 : 是的,iPod與iTune的完美整合... iTune可是合法的下載管道喔! 寬頻P2P的應用,應該也能找到類似的合法的business model。 你說素人音樂家因為MP3而起,但是90%以上的人聽MP3,是聽盜版的大眾音樂吧?! 同樣的,也有很多素人「拍攝家」因P2P而起,但是95%的人是為了非法的影音、軟體吧?! 「方便」並不等於「隨便」,不是嗎? 我認為如果你今天用P2P,100%都是合法使用,不抓盜版,那麼我沒話說。 但反過來,你整天抓盜版,卻還大言不慚說這是趨勢,就比較難讓人苟同了吧?! (這個「你」泛指所有P2P使用者) 大部分人,即使常常抓盜版(比如小弟),也會低調一些吧?! 真的被擋了,就摸摸鼻子換ISP,直到全部被擋,或者合法化為止囉! 不然還有另一個解決之道:搬到中國去... :D 畢竟那裡是盜版天堂,是BT天堂,是P2P天堂! 對事不對人,如有得罪請見諒...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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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1948
2005-05-17 13:26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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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Hsu大大,不知道今年貴庚?
感覺上,您應該是涉世未深,所以才會是非觀念這麼強烈。 所謂昨是今非,這世上的道理並非一成不變,所以才有立法院。 法律會因應時勢而變遷,當大多數人都做非法的事的時候,就要想一想到底是哪裡出問題? 當真是道德淪喪嗎?還是時不可擋! 包括您這麼正義感強烈的人都用盜版,可見我們的社會真的有病,心口不一的人太多了。 這樣的推論相信您也定會不服。 聽盜版的大眾音樂,使用非法影音、軟體,或許讓某些既得利益者不愉快, 但是從沒有某件作品受到大眾肯定,原創者因而卻窮困潦倒的。 我要說的是,其實不用擔心盜版問題,想當年盜版商最愛盜版微軟的軟體。 卻也因而創造世界首富比爾蓋茲,可是微軟打過哪個令人記憶深刻的廣告嗎? 比爾蓋茲的廣告商是誰?就是那些盜版商人呀! 世間的是非對錯,也並不是像是非題那樣單純。 然而我也希望,台灣多一些像您這樣有正義感的人, 這樣台灣才能多一些聲音討伐那些不公不義的事。 說到這個,當年由政府出資建置的寬頻ADSL用戶迴路設備,長期以來一直由中華電信所壟斷,既要網路費又要電路費,可憐台灣網路落後日本韓國幾十倍。 民眾花錢買網路,中華電信花錢限BT,你買100,我暗槓50。 如此不公不義,無仁無恥。 下次抗議一定邀您去!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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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fankimo
2005-05-17 18:09 |
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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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擋的話我相信“黑net“公司一定會損失掉不少客戶(應該是很多客戶)
就算p2p的軟体會引發犯罪,但是只要我們不用來做銷售行為都算是合法吧!!! 如果真擋,我一定馬上換isp!!呵呵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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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2005-05-21 18:30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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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淺的我,剛對網路有了一點興趣,就像從井中跳出的水蛙,剛見到一下寬的天空,突被一張破網罩著;看了各位前輩的敘述,有感這個 IP 的問題,就像古今以來都是不時討論的"妓女該不該合法"一樣,會去訪花街的自然會去訪,會去找妓的自然會去找,就那我的來,我會逛逛不會進去,因我天生是好奇的,對任何事務都好奇!就讓我們大家都來個 為自己的想法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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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03175
2005-05-23 07:30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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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標題就想到網路流言
P2P只是一個通訊協定並不需要買設備來檔 每個伺服器軟體都可以用改設定的方式來攔截或限制流量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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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1948
2005-05-23 09:08 |
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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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sz03175於2005-05-23 07:30發表的 : 沒想到,這件消息還是被封鎖得很厲害。 這麼久都沒有一家知名的媒體肯報! 相關的消息來源大家可以去查證, 另外提供相關的討論串如下,希望大家能重視這個問題! http://www.pczone.com.tw/vbb3/showthread.php?t=135888&page=1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60883&page=1&pp=10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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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ccj
2005-06-02 14:54 |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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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大ISP的流量中,8成以上都是p2p的東西,
所以現在也有好幾家業者在推p2p的cache設備, 這樣可以讓ISP的流量都在網內,節省一些對外頻寬....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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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
2005-06-03 03:39 |
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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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問題不管是不是真的,都不需要在意,當然也不需要急著換isp公司啦,因為如果是真的目前各isp幾乎都有租hinet的線路,也就是說只要hinet擋p2p不管用那家isp多少都會受影響,但是我倒是希望hinet的用戶能少一點,因為這樣或許可以逼hinet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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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to
2005-06-16 19:03 |
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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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chome1948於2005-05-17 13:26發表的 : 我同意pchome1948的說法,世上很多事真的沒辦法直接分成:對、不對這兩類!當然有正義感的人越多是越好,不過對這種isp.... 既然人們會有需要使用p2p的軟體,事出必有因,至於原因是什麼,那又是另一主題了。這種新的技術肯定不會被埋沒的,只是現在那些既得利益的人沒辦法忍受他們所"A"到的摳摳大幅縮水了。我離題了! 重點是中X會限制的原因,跟盜不盜版或者分享檔案的合法性....我想99.99%是沒有關係的! ps 小弟我不是老人阿,別看我的言論就覺得我是個LKK歐里桑!!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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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夜
2005-07-07 11:07 |
2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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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要你升頻寬 一邊要擋你的p
喂....如果不用p 我升頻寬幹嘛 錢太多喔? 純上網的話 根本用個最低階的adsl就嚇嚇叫了 2手策略 是最可恥的賺錢方式啊....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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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ies
2005-07-13 21:20 |
2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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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幣1k 在日本能享受 [電信最好的服務x5] 程度的服務...
(以前自己根據日本報價算的...大概是這種程度,另外這1k已包含收據上所有內容)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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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finder
2005-07-21 20:09 |
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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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也是要跳槽的一員,再見了hinet,我要投奔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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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仔
2005-08-22 00:36 |
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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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哇嗯細Ann於2005-05-6 16:54發表的 :小弟目前正是使用seed net8M/640K的.聽聞自己小弟說目前我家的網路下BT是還沒有被擋的跡象.未來不知道可以撐多久就是了.小弟是住台中.seed net的客服也是超親切.小弟使用了近6年.只有一次發生問題.客服在那斷線的半小時內來電3 次.隨時掌握修復進度.雖然有點多次.但是感覺自己的事有被重視.蠻爽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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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草翔伍
2005-08-22 15:57 |
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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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買設備擋P2P,該是換ISP的時候!還我BT的自由。
說的好 小弟最近用BT和電驢都變的超龜速了 平均才5K 真是比以前慢太多 真是花錢換龜速 以下是 黑Net已針對P2P應用進行流量管制原出處文章 http://www.ithome.com.tw/itadm/news/news.php?c=31712 以下是黑Net網際資訊網路(HiNet)及中華電信ADSL業務租用契約條款 https://123.cht.com.tw/123/ordertoadsl_step/selrate.aspx?OrderType=ADSL 說什麼不堪P2P服務帶來的流量負荷,它裡面的條款裡並沒有說不能用P2P軟體,而且比並沒也說限定P2P軟體的上下載的速度,現在說要已針對P2P應用進行流量管制根本就是侵犯消費者權益嗎 唉.....我該換ISP了 以上我有說錯的話請PM我 我刪文章 黑Net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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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共
2005-08-25 17:06 |
2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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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et開始對P2P應用進行流量管制
文/陳珮雯 (記者) 2005-07-06 不堪P2P服務帶來的流量負荷, HiNet已針對P2P應用進行流量管制,HiNet網際網路處處長鍾福貴指出,用戶透過P2P技術交換檔案的行為,佔用大量的網路頻寬,已對正常使用網路服務的用戶造成影響,HiNet不得不降低P2P應用的頻寬優先使用等級。 不過,鍾福貴強調,HiNet並未全面阻擋P2P的流量,而是在部分使用時段,對來自大陸的P2P流量做控管,管制的封包也並非是音樂、Skype等網路應用,而是影音檔案的交換。 對於技術上如何控管P2P流量,HiNet並未透露,但網路技術人員指出,在TCP/IP的通訊協定架構下,皆會給予應用程式編號,也就所謂的通訊埠號碼(port number),ISP業者可針對通訊埠號碼判斷數據服務封包屬於那一種應用程式,若看到屬於P2P軟體的通訊埠號碼,即可降低其頻寬使用優先順序等級。 但對於ISP是否能判斷P2P的應用種類是屬於音樂、語音還是影音,北市電腦公會(TCA)技術顧問賈文康說,技術上還是有可能做到,一種情況是P2P技術提供者開放了程式碼,ISP業者就可直接研判,但業者開放程式碼的可能性並不大,另一種情況是ISP業者自有的網路側測工具可攔截數據封包,再判讀該封包的實質內容。 除了透過通訊埠號碼研判流量是否來自P2P應用之外,ISP也可針對目的位址(Destination Address)進行流量控管。賈文康指出,大陸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並不成熟,現階段許多的P2P的內容多源於大陸,因此不難理解HiNet先對來自大陸的P2P封包進行流量控管。 ======我是分隔線====== 給大家參考參考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