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禁止张贴长篇小说的规定及看法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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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JamesKan
2005-03-20 19:38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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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及大陆的小说站台就很多家了,一天发表5篇就走掉的会员也不少,
如果由版主我来发文的话,不限制文章数,可能发到民国不知几百年还在发,
所以要看网路小说的会员们,大可到「小说频道」、「鲜网」、「起点中文网」
这三个站台是版主常去逛的。

2.这些网路小说都是有版权的,如果真的有作家来论坛看到自已的作品被盗来这贴,
那作家的心情一定很差,我自已本身也有在写小说,所以论坛真的很不适合发表网路小说的转贴。

所以请体谅版主的作法,长篇小说请勿再张贴了,
请会员放心以前所发表过的文章是直接删文的

而不会扣威望及雅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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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月蝶
2005-03-22 23:00
1楼
  
由于许多长篇小说,虽然只是在网路上发表而已,但事实上仍是有版权的,除了要顾虑到版权的问题,也需顾及到作者的心理,所以凡超过五篇以上(不含第五篇),皆列为长篇小说。
此外,若于网路上仍在发表的小说也列为长篇小说,就算只是张贴其中的一集,例如:飘渺之旅、小兵……等网路小说。
所以皆会删除,于公告(2005/03/20)前,所发表有超过此范围者,皆会删除,但发文所得之雅币与威望值皆不扣回。

P.S.若于版大发文日,2005/03/20后,仍张贴长篇小说者,一律删文、扣回雅币与威望值。

若有失礼之处,请多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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