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珠林-占詞訟(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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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陳老師
2002-11-07 08:08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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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訟興詞,要官有气;
若是被論,休囚卻利。

  凡下狀論人,官爻旺相出現,必贏;若占被論,官爻休囚,鬼爻持應,世爻克應,子孫持世,反得理,吉。若代占人坐獄,忌世下坐鬼,鬼墓持世,凶。但鬼爻動,便不可与人爭,財動折理,亦不可訟。

  或問:代人占坐獄,忌世下坐鬼,代占看應,何故反看世也?

  答曰:此理最微,人所不測,宜,于是疑,唯世下坐鬼便去沖應合應,故主离脫,汝若不信,請以六十四卦取之。

  又問:如何財動折理?曰:財為理,財動便主理虧,蓋財動能傷文書,文書既被傷,安得有理?

  又問:財化財如何?曰:雖有理而不胜。

  問:官化官如何?曰:推移主有詐偽事在后。

  問:父化父如何?曰:事重迭,遲遲未決。

  問:子化子如何?曰:主干連小口。

  問:兄化兄如何?曰:主對頭爭執。

  凡外有客鬼持世,主必遭污,更有罪名;父動克世,因勾惹之事,世空自散宜和解,應空詞訟沒期程。

  見世持鬼、鬼動入墓,卦中無財,必在獄中死。

  凡卦爻變鬼,刑剋家身世,主徒流之罪。

  如金又是鬼,刑克身世,化死墓絕,必主死罪官事。不宜官鬼動,動則看來生合沖克世應,以定彼此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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