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修正通過專技人員資訊技師類科應試科目表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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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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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通過專技人員資訊技師類科應試科目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12條附表二至附表四之資訊技師類科應試科目。

  考試院說明,為使資訊技師具備之核心能力切合社會需求,這次修正各應試科目,將「離散數學與應用統計」修正為「計算機數學」,「資料科學」與「資料結構(包括資料庫)」合併修正為「資料結構與資料庫及資料探勘」;另鑑於資訊安全為網路科技時代最重要議題之一,將「系統分析與設計」修正為「系統分析與資訊安全」;以及將「程式設計(C++ 或Java)」括弧內容及附註文字刪除,列入命題大綱。

  此外,為方便應考人準備,本次修正應試科目,自104年11月21日至22日舉行的技師考試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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