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否認親子之訴)和選任(特別代理人)如何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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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Viviar
2015-01-31 20:58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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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生母產女後就失蹤了.連小孩的出生證明都未辦理.而要到警局報案該生母失蹤.警察不受理.並得知該女是通緝犯並且也有配偶了.我門去打聽也才知道他的配偶在數月前已入監服刑
我們向很多政府單位求助都無法協助.好不容易有醫院肯替這小孩和生父做親子鑑定..報告也確實是我哥哥的小孩.但拿去向醫院替小孩辦理出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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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hang330
2015-02-15 10:50
1樓
  
小孩在法律上定位為通緝犯之婚生子女
要做否認親子之訴也只有通緝犯有權利提出或小孩成年或知悉後提出
你哥雖為小孩親生父親是無權提起親子訴訟的,且你哥也會卡到介入他人婚姻罪
所以你們養就好好養大,這個事件你哥是侵害到通緝犯的家庭且也侵害到通緝犯親子權
所以在法律上你哥是不對的一方,所以好好跟通緝犯談談,最好先用認養或收養方式後
再由婚姻去取得小孩的生父權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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