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93 個閱讀者
WebGame 快速索引
OGame  摩爾莊園  七龍紀  領地傳承  YOHO機甲戰士  武林三國  寵物島  泡麵三國  天下無雙  WEB武林  車肥羊三國  YOHO夢境 
武林英雄  熱血三國志  兵臨城下2 天書奇談  開心農場  戰將  俠武英雄傳  桃園英雄傳  冒險契約  庫洛幻境  仙緣物語  戰無雙 
快打三國  卡卡們的大亂門  OP偉大航路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ore12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鮮花 x43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七龍紀][攻略研究] 精靈族新手指南
此文網路轉載提供會員參考!!


選種族,貌似亡靈族公認屬性比較差一點,仍然有不少人玩,主要原因可能是酷一點吧。人類玩家最多,原因當然是兵種好,天使就是最強兵種。偶選精靈,主要是覺得精靈有點另類,也還比較酷吧,呵呵~
  
    
  
首先你就跟著新手任務走。有了金幣別浪費別亂花掉。一開始金幣很難賺,升級城市中心、酒館、招募英雄等建築都要花金幣的。英雄3級、5級以後,還有主線任務。
  
  
記得盡快招募一個英雄。遊戲裏面送的20鑽石,建議主要花在刷英雄上面。先把酒館起碼建到3,每次可以出4英雄。盡量刷出一個特長是主力兵種的8點英雄(120金幣的那種)英雄,如果特長精靈射手,力量要3點,耐力最好也有,其他的沒辦法強求了;如果特長獨角獸或綠龍,智力要3點,其他的看RP,沒辦法強求。七龍紀裏面攻擊是最重要的屬性,而且初始屬性沒辦法洗點,所以很有必要一開始就選個不錯的值得辛苦培養的英雄。
  
  
盡量早一點把指揮所升級到5,然後招多一個英雄,雙英雄組隊裸奔練級很不錯,可以一直連到主英雄4或者5級,這時候看你的發展進度可以造幾十個人馬或者飛馬帶隊去打野怪了。七龍紀裏面的金幣,除了每天城市收稅,初期主要就靠打野怪了。(盡量別賣資源,賣資源會延緩發展速度)。
  
  
另外打沒人占領的礦長經驗更快,但是不獎勵金幣和資源。
  
  
在線時間多的,多看看附近的風車、水車,有刷新了的趕快派裸奔英雄去訪問下,有額外驚喜(水車隨機出500一下金幣,風車出2000一下資源)。
  
  
不得不說的一點,任何遊戲都一樣,發展主要靠資源!所以建議出保前,除了正常必須的建築之外,其他資源全部花到4圍資源上面,一直到資源全10以上(優先木、石,等開始出兵以後糧也要跟上,最後把水晶跟上來,占野礦也按這個順序),算是走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要忍不住升級初級兵營高級兵營到5級10級的,那沒用!你沒資源更加沒金幣,有了兵營也造不了兵你速度就慢下來了。
  
  
然後一定要升級城牆、箭塔到10級以上,防小狼(造兵防小狼不劃算花費高還浪費糧食)。
  
  
每天0點刷新後,每個英雄有10個雙倍經驗點,盡量把它打野用完,然後該占礦的占礦,該打惡魔的打惡魔。
  
  
對了,英雄練級還有個很關鍵的地方需要注意:每天的“日常任務”,0點刷新過後,最好馬上把打惡魔城那個接了,馬上去完成。然後就接那個清理野外雇傭兵的,這個任務經驗不少,建議都給主英雄吃了。然後再看情況接其他任務,接到很難完成的可以放棄。記得每天0點前一般要把沒完成的日常任務放棄掉,否則任務不刷新。
  
  
對了,城內建設最好有個大致規劃,把兵營、酒館這些常用的建築建在容易找的地方,其他建築最好分類建,容易找,呵呵~有錢沖鑽石的,可以多看一下VIP功能,適當使用,可以加快發展。
  
  
總之,按照資源優先、英雄練級優先、攻擊屬性優先等原則,祝願你順利度過遊戲初期,發展出綠龍。其他不清楚的,建議點右方的“遊戲指南”,多看幾遍。再還有遊戲高級問題,比如戰鬥損血、極品英雄選擇等問題,建議多到論壇經驗去看看“雁去無留意”“屍體的屍體”等人的精品文章。希望對精力族玩家的初期發展有幫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04 09:2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06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