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929 個閱讀者
 
<< 上頁  5   6   7   8  >>(共 8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atking1978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選擇 2.先用webmail刪除不要的信件,再用outlook收下來。

一堆廣告費渣信件...一堆檔名 與 檔案大小/資料不符的 全刪 表情


㊣ART~⊙⊙~CatKing§
聯成廣告報社【報社、派夾報、廣告傳單】
06-3351015.3351106 傳真:06-3351014 地址:台南市東區崇道路140號
http://lcad.957mall.com/
洽:劉◎竭誠為您服務~
目前從事工作:
(電影、電視、CF廣告)拍攝;
商業設計、招牌工程◎廣告設計技術士執照、派夾報;
汽車鑑定鑑價 執照、買賣...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0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5-06 02:32 |
cs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在信件標題就曉得是否我地信
因此有問題地信看都不看
一律殺無赦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1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8-05-27 08:03 |
BrianF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方法就是全收下來!
再慢慢去刪信!
不然在webmail中去刪的話比較慢!
雖然我知道風險粉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 | Posted:2008-06-09 14:01 |
ericbi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4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基本上,已經對寄件者分類了!
不過,還是會看一下未分類的資料夾,以免誤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6-17 14:50 |
irist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選3,因為我用的信箱有分收信和收垃圾信,不過我還是會看裡面有沒有重要的信件,沒有的話通常都是直接刪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7-08 21:09 |
freeze0246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會先全部勾起來然後看看有哪一些是重要的

看標題就知道哪些該刪那些要留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2-19 18:54 |
lyes3020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都看標題 直接刪
剩下的在收下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2-08 00:28 |

<< 上頁  5   6   7   8  >>(共 8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53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