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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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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運總論



◎論大運
夫運者,人生之傅舍,推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以定根基。
然考竅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
論行運至五行生旺之地,如木之得春,其敷榮華實可知矣。
或行運至五行休敗之地,如木之逢秋,衰朽枯槁亦可見矣。
人之四柱五行休旺、生死之理,在乎悟理窮幽,達微通變,以盡其妙。


其為氣也,將來者進,功成者退。
將來者進,迎之以臨官、帝旺。功成者退,背之以休廢、死囚。則福禍凶吉可見也。


生逢休敗,早歲孤貧。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生逢旺歲,運須處於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


老幼慎勿坐強,壯實惟宜趨旺。
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凶,而未必凶,達此者始可論運。
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以至少壯,十歲二十歲方當少年之時,惟可行胞胎、養、生、沐浴、冠帶處。
三十四十歲當陽強齒壯之時,乃可行旺處。
五十六十歲當天癸枯竭,只可行衰限。
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脈,少年得老年脈,非所宜也。


若值一生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已非符葉。
凡人初中之限,合行生旺,而不生旺,晚老之年,合行衰絕,而不衰絕,乃為運背,此等人三限最為驅馳連蹇也。


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初入衰年,尤披尠福。
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而順行才至冠帶之上,未可便以為福。
蓋尚有衰敗之餘災也。或自旺之地而行,初至衰鄉,亦不可便以為禍,蓋尤披旺鄉之尠福也。
所以行運有前後五行之說,蓋由此耶。


將徹不徹,寧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幾殘之福。
運在衰絕處,將入吉慶之地者,必於臨離之時,更有重撓。
運在吉慶之地,將入衰絕之處,必於初入時,更有重福也。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男,陽也。或稟五行之陰而生,則謂之陰男。女,陰也。或稟五行之陽而生,則謂之陽女。
陰男陽女稟氣不順,故大運歷過去節,不順者,時觀出運入運之年而有吉凶之變。
順者雖不以出入之年為應,亦不可與元辰之厄會。
凡陰男陽女,至交運時,主有災滯。陽男陰女,大小運行年之元辰,亦為厄會。


元辰犯運,仲尼困陳蔡之飢。
行年二運遇元辰,災禍並至。故譬夫子之厄陳蔡。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生旺,支干和祿馬、貴人、食神相生有益處,為吉泰之運。亦不能常為福,須候太歲行年,又看五行生旺,支干和合福神之地,方可發福。
大運至吉鄉,卻遇逐年太歲小運到刑害之鄉,亦主細累浮災,但不為重害也。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死絕,支干刊沖六害,一切凶殺者,為屯蹇,凶禍之運。遇逐年太歲又見刑沖,小運不和,死絕帶殺者,方可發禍。
其小運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人一切吉神者,其年卻主有小喜,遂快事。但歲神過宮,福如故也。


凡大運到長生之地,主多有創建從新之事。


凡大運到臨官地旺之地,主人盛旺快樂,發權進財,生子骨肉之慶,一運中亨通也。


凡大運到衰病之鄉,一運中多退、破財、疾敗事。凡大運到死絕鄉,一運中,骨肉死喪,自身衰禍、鈍悶、百事蹇塞也。


凡大運到五行敗鄉,主人落魄懶惰,酒色荒迷。大運到胎庫成形冠帶之鄉,一運中百事得中,安康平易也。


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後定災福。運氣譬之船也,命譬之水,隨其水之廣狹深淺,發得船之力也。


凡命有八分福神,行三四分惡運,都不覺其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惡運,只浮災細累而已。至七分惡運,方有重災。
命有五分福神,行三四分惡運,為凶甚切。若四五分惡運,則須死,蓋基地不牢固也。


凡命中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衰者復行衰運,是謂不及。五行不及,則遁塞沉滯。五行盛而復行盛運,是謂太過。過則擊作成敗也。


凡大運行十二宮,曾歷過本命長生處者,謂之氣盛之運,雖歲運來沖剋者,為禍不重,蓋運氣強故也。
如大運未經長生,而歲運刑沖剋破則便為災,蓋氣未備,運弱故也。


凡大運曾過旺相,而逢死絕者,為災輕,蓋陰陽五行代謝之順道也。縱死於此,亦須令病而終。
若方經長生,歷於敗地,其中有刑剋惡殺與命相符而見者,則五行之氣反戰,故為凶惡而終也。


凡命有氣象,常取生時干神為氣。
如甲時己時則土氣也,乙庚金、丙辛水之類取之也。行運至氣象得地處吉,不得地處凶。
庚辛、壬癸、乙庚、丙辛為金水象,運至申酉丑上得地。
庚辛、戊己、甲己、乙庚為金土象,運至申酉辰上得地。
庚辛、丙丁、乙庚、戊癸為金火象,運至巳午戌上得地。
庚辛、甲乙、乙庚、丁壬為金木象,運至丑寅卯上得地。
甲乙、壬癸、丁壬、丙辛為水木象,運至亥子辰上得地。
丙丁、甲乙、戊癸、丁壬為火木象,運至寅卯未上得地。
戊己、壬癸、甲己、丙辛為水土象,運至辰上得地。
戊己、丙丁、戊癸、甲己為火土象,運至戌上得地。
戊己、甲乙、甲己、丁壬為土木象,運至未上得地。
戊己、庚辛、乙庚、甲己為金土象,運至丑上得地。
看四柱干神得何象,如純金木水火土,亦為五象。若雜而不入象者,不發,發亦不久。
如五純象,亦有太過之象,仍詳當生月令,得地不得地,然後看行運得地不得地,而言發跡。
不可以遇祿、馬、貴人為得運,遇空亡、羊刃、劫亡為失運也。


凡大運以月上起運源,卻不可以年月參較災福,蓋有同年同月同日而時不同者,災福逈別故也。
但以生時支干納音休旺及神殺斷之,無不駭也。又以月參初限,日參中限,時參末限,月則主源,不可沖破。


凡行運且要源發處穩實,終耐患難,富貴可以安享,如發源在時,年空沖死敗之地,縱處富貴,終不穩實,易成易敗也。
更以逐宮消息,最忌太歲小運沖擊,如根基有此,災福至本宮,其災福立應,在年內三合月,並太歲輦路月分之上。


凡行運至夾貴、華蓋、貴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氣者,皆主喜慶,仍須察當生根基,十分則應五分,生時五分則應十分,福與災同。


凡行運至臨宮帝旺上,太歲持之,官員主薦章改秩之喜,官印食神亦然,馬旺貴人之地,必入參侍之列,蓋貴為君道,馬主遷動故也。


凡子丑寅卯辰巳四柱陽多人,行運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陰氣而發。
午未申酉戌亥多人,行子丑寅卯辰巳運發,名利乘陽氣而發也。
二者陰陽均協,然陰人陽發者快。


凡水命四柱有土,至火運本是財運,卻反為鬼者,以火生土,土剋水,是財化為鬼,轉福成禍也。
水命四柱有金,至土運是鬼運卻反為吉者,以土生金,金生水,是化鬼為助氣,反為福也。五行俱以此為例。


凡水命人有寅午戌,或納音火,更行寅午戌運,皆為好運,五行准此推之。


凡水命四柱,有金,有火,固是為福,若行水運,則分擘其福,即為不好之運,他准此。


凡水命四柱,多土,卻行木運,然則有救,多主辛苦,歇滅,名曰損氣,謂之駁雜,他皆徬此。


凡丁丑人行丁未運,名曰將凡入聖,以假為真,不以退神論。四柱有丁丑丁未者,不在此限。
凡甲申人行丙寅運,名曰力停,相沖主破財爭競、屈伸不辨。
丙戌人行辛卯運,主鈍滯,只宜武人。
丙子人行壬寅運,壬入寅家,破其財,不好也。
戊寅人行丁丑運,雖是退神,卻有濟化為福。
庚辰人或庚辰月,行乙酉運,乙酉人或乙酉月行庚辰運,名曰鴛鴦刃,大好,須發跡。但重迭者,不佳。
乙庚辰酉年月日時者,大凶。


凡行運有逆行換甲入癸者,有順行換癸入甲者,名曰換甲運。
古云:傷寒換陽,行運換甲,換得過是人,換不過是鬼。老人大忌之,後生差慢。
運到換甲為災運,皆以生年太歲納音推之,生金畏死火,生火畏死水,生水畏死土,生土畏死木,生木畏死金,經歷長生,謂之生實。在死墓謂之死假。
如納音是木,木為身,運過癸亥長生處,交到甲子金,是換甲逢死鬼也。謂金死在子,墓在丑,故一金皆為死鬼也,其人必死。餘准此。
若命合貴而未貴,合有厚祿而未受,幼年或少年經換甲者,可以過也。只多病患孝服。


凡換甲者,謂六甲旬中,至換甲處,被納音所剋,換甲無氣也。
假令甲子金人,二月建丁卯,是金胎處生,男命順行,大運經巳為金長生,此人大運到酉戌即死。
緣甲子至癸酉,是十干氣止處,換得甲午納音屬火,到酉為死,到戌為墓,所謂生金畏死火,此為換甲無氣也。


凡納音不經長生至換甲處,納音不在死墓,即不為換甲也。
假令丁卯人,正月中氣日生,作五歲氣運算,正月建壬寅,男命逆行即平生不換甲也。
緣逆行過去之月,謂五歲以前在壬寅,七十五歲大運方到甲午,納音已屬金,故不為換甲也。
換甲所畏者,謂生金畏死火,生火畏死水,生水畏死土,生土畏死木,生木畏死金,生金生火,生火旺生水,生水旺生土,生土旺生木,生木旺生金。


凡五行曾經歷長生處,即為之生,五行在死墓處,即謂之死。
大運到換甲宮,看祿馬旺,三財有氣者,不必懷疑,若祿三才見死夾魁罡,或太歲正臨或對照或居刑害位上者,其人灼然殂矣。


凡行運有見空亡而發者,蓋水流濕、火就燥之道也。
每見甲申、丁酉、壬辰、癸巳人於午未運上,大獲財。丙子人於丙申、丁酉運亦然。
如癸巳人,行庚申運,乃望空運也,十有九發,大宜醫卜九流之人,白手起家,卻欲出時,忌見並死,是不得到實地也。金水火人同土木不佳。
行運在空亡中,欲出未出之時,忌見太歲刑沖並害,九死一生,見惡殺亦然。火命尤緊。


運到空亡上者,蓋陽運先到陽空亡,陰運先到陰空亡。


假如陽運順行到陽空亡上,逢祿馬貴神同位者,卻為亨運使也。不逢祿馬貴神者,為災運。在本祿上建庫,華蓋之位,有災有福。在四忌位上有災。
若運上帶祿鬼,或下帶身鬼,決有喪服哭泣,或主責罰停替之災,或運上有二鬼,雖在貴位上,亦有喪服哭泣之災。
若交到陰空亡,如祿與身漸向亨,則災輕。若在本祿貴位,又帶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便為好運。


若是在四忌上帶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先凶而後吉。
假如陰運逆行,先到陰空亡,逢祿馬貴神者,卻為好運,使不逢祿馬貴神,卻為災運。在於本祿貴位之上,則災輕。
在四忌上則災重,若運上帶祿貴,下帶身鬼,決有喪服器泣或責罰停替之災。


若上下有鬼,雖在貴位上,亦有喪服哭泣之災。若到陽空亡,祿與身漸向榮,則災輕。
若在本祿貴位上,又帶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即為好運,若在四忌上帶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先吉而後凶。


大抵運到陰陽二空亡,便值身祿、忌神或是剋身祿或兩凶殺在運下,此人必死。


又大凡空亡運祿馬運合上命合貴者,到此上當進職也。


凡甲申人行運至己亥上,多不好,官員多退閒,庶人失財,蓋是陰陽窮變之地。


凡行運至命後一辰,名破宅殺,主破財散失人口事。


凡行運在生旺之地,怕見刑中有剋戰,如此者或死。


凡大運到祿馬死敗及財命死敗之地,被太歲刑沖並迭,功忌見天鬼、截路空亡,定主哭聲。


凡大運到歲干祿馬同位,生馬同位,祿長生處,長生臨官旺庫,驛馬貴神,貴窠,以上十位,皆為大亨之運。
運上更帶正官、正印,尤吉。若在空亡運上,則減其福力。惟祿馬生馬同位,則不減。若一位帶兩凶殺以上,亦有災,剋身災重。
運行到祿合命、六合,更帶六神干,亦為亨運。陽運到冠帶,陰運到衰位,皆為向亨之運。
運到祿馬同位為福,亦有輕重。
如寅午戌,庚人祿馬在申,庚寅人本命雖沖著祿馬,運到尤為大亨。
若生月日時重迭在寅申上,則是迭相刑沖運,有大災。
若生月日時在申上,則祿馬刑破本命,運到亦當災。
申子辰甲人,祿馬在寅,甲申人本命巳刑著祿馬,運到亦有小災。
若更生月時在寅申上,是迭相刑沖,運到主有大災,刑又重於沖也。
運到祿庫者,主不次升進之福,若根本合貴,而未貴,中年運到庫上,則驟發,一旺十年,交入前後運,則死,為祿死在庫前,絕在庫後。
若已貴之人,晚年運到庫上者,再居輔弼,或始登大位,過半運以後,便為墓使決死於庫中也。
中年之人陰陽二運,經庫前後者,以災滯言,若陰祿先到絕上,逢驛馬貴人同位,即為好運,若少年到庫者,乃登第改官之運也。
運到空亡庫者,少年之人亦為登第改官之運,若官祿享足,晚年遇到者,必死。若有壽而不死,必有重災。


大運到生月生日生時六合位上,皆主不次升遷,驟登顯位。
若甲戌庚到丑未,乙巳到子申,可為亨運,亦不可以一例斷為有福,須看凶殺、空亡定其災福也。
若丙丁人運到酉亥,壬癸人運到卯巳,皆先福而後災。
丙丁貴人,少年運到酉亥者,決有喪服,或責罰之災。晚年運到而死者,十有六七。以丙丁二火,死於酉,絕於亥。丁人到亥,有暗合者,災輕。
壬癸貴人,少年運到卯巳者,決有喪服,或責罰之災。晚年運到而死者,十有六七。以壬癸二水,死於卯,絕於巳,癸人到巳,有暗合者,差輕。


凡大運行到祿干死絕病敗上,為大凶之運。行到伏吟、反吟、空亡、三刑、六害、凶殺驟處,及祿逢鬼,皆為凶運,太歲主一年凶。
若病絕運上逢驛馬,或馬合者,始為福,而終為災。若到死敗及伏吟、反吟,上帶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亦始為福,而終為災。
餘歷觀貴人之運,死於死絕病敗者,十有六七,死於伏吟、反吟、空亡、刑害之運者,十有五六。死於三凶殺或二凶殺聚處者,十有三四也。
此謂祿在無氣處者,如運到伏吟、反吟上,主有喪服、哭泣之災。
古云:伏吟反吟,悲哭淋淋。若大運小運相沖,或太歲壓運,或太歲小運亦到凶處,此為災發之年也,災大則父母亡,災小則陰人小口之哭。
若伏吟、反吟運到祿馬建合,生庫旺相位上,於祿則利,於家則有小災。若晚年福衰祿謝,到此運,又是祿命凶位,必死也。


大凡君子不刑不發用,值吉宿即為福也。如二運交並相沖,犯諸刑殺、空亡、死絕之類,必主憂厄。


凡四柱少金者,行運須借金土而旺,元少水者,行運借水金則旺,元盛而運入盛者,水必泛,木必塞,金必折,火必燥,土必滯。
如丙申年,丙申月,乙時日,壬午時,此命火盛,行運到寅巳午,必災滯,至火無氣處,卻喜兆,餘皆此。


凡行運入天羅地網者,常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若男行年至天羅,則有官符、訴訟、刑獄牽纏。女行年至地網,則有口舌、沉痾、縈仍疾病。
假令男二十一歲歷丙戌,二十二歲歷丁亥,此名運入天羅。女年二十八歲歷乙巳,二十九歲歷甲辰,此名運入地網,餘准此。


凡行運入大小耗者,主諸事喪敗,無所成實,行年遇之亦然。
假令子年生人,以巳為大耗,午為小耗,若入巳午上,為入大小耗,主諸事耗散,十不過一者。
蓋取本命干被大運刑剋也,謂甲乙人忌庚辛,庚辛人忌丙丁之類,若更值祿命衰敗,財又無氣,不十過一也。
假令丁亥人忌壬癸,丁壬之年,正月建壬寅,二月建癸卯,若是男逆行,不能過癸卯也。
蓋以祿屬火,火到卯上敗,命屬水,身屬土,水土到卯上皆死,又丁人以金為祿財,金至卯上受胎,微有氣,不能救援,亥人以火為命財,火至卯上敗,此為大厄也。


凡行運到羊刃上,主財物聚散


凡行運分上下五年,今運吉,而後運凶,則下五年福淺,今運凶,而後運吉,則下五年凶輕,若凶遇凶,吉遇吉,則吉凶皆重。


時運逢馬,吉凶馬上,一吉呼而諸吉會,一凶馳而眾凶符。
運到馬上,即看馬上吉凶,馬主動,必須細取三元四柱而論,不可獨以馬為吉,而不言凶也。
運至祿馬為福,若帶刑剋亦能為災。


運行伏返,災福各端。
伏,守也,逢合則動。返,動也,逢合則靜。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次看運中吉凶通變。
運至伏吟、返吟為凶,或帶祿馬、食神、三財,亦能為福。




◎論小運
小運者,助大運太歲相依負而為吉凶。小運不專返吟、沖破、刑孤之位,而專在太歲之上也。
夫大運司十年之休咎,小運掌一歲之災祥,是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
亦要與大運及柱中用神日主較量吉凶。童限未交大運,專用此法。
行死絕煞旺之宮,必有危難。運雖吉,其小運不通,未可便言吉利;
大運雖凶,其小運卻吉,未可便作凶推。此小運又名行年,不可不究。




◎論二運
凡二運見貴人,主少災無撓,主有人引接,進職加官。貴人多,主見君登封。常人生子得財,婦人夫子之喜,僧道利見大人。
二運見祿,貴人加冠遷祿。常人得財。
二運見驛馬,官員帶職差遣,或宣力四方。常人榮幹得財。婦人生男,夫位有喜。僧道征行吉也。
二運見華蓋、夾貴,文官遷職清華,武官罷職,常人破財停權,但主無禍。僧道披剃,百事大吉。
二運到正印,官人建大功名。常人聚財得權。婦人骨肉之憂,僧道章服、住持。
二運見金輿,不以貴賤,主婚姻慶賀,骨肉之喜。婦人百事大吉,僧道干陰貴人。


凡二運見伏吟、返吟,不以貴賤,主人疾病、破財、離鄉、哭泣之事。惟僧道披剃吉利。
二運見喪門、吊客,主死喪哭泣不祥之事,不以貴賤論之。惟僧道大吉,章服權握之喜。
二運見劫殺,武官非橫遷職,文官胥吏起訟或致黜責。常人橫事失權散財,婦人損胎,僧道公事不利上人。
二運見官符,官人僚友辯舌,上官窘涉督責,常人闘訟,婦人骨肉不和,僧道官事發覺不詳也。
二運見大耗,官人上司問難,暗昧讒侫難伸。常人破家失財。婦人憂夫泣子,疾病驚恐,甚者死也。僧道還俗罷權。
二運見咸池,官人贓濫發覺,不測暗昧,連累。常人酒色,婦人亦然,及損血氣陰撓。僧道疾病還俗,不寧之兆。
二運見空亡,官人罷祿,被逐。常人官事破財鈍悶。婦人憂夫子。僧道平和慰快之年。
二運到無禮刑,官人民吏起訟,上官誥責,僚屬相侮,不利見君。常人上下不睦,陰小多災。婦人有淫訛發覺。僧道爭權。
二運至無恩刑,官人不利薦舉,屬官家宅陰小死亡。常人恩中生害,六親失義。婦人損胎。僧道俗家骨肉服。
二運至恃勢刑,官人同僚不和。常人爭打,是非紛冗。婦人不和,僧道平常。凡運至勾絞者,主勾連連累遠方之事。


運到二八門者,大吏主遷擢,小吏多譴責,庶人不寧其居,主動搖猶豫。二八門者,卯酉是也。
運入陰陽二路者,主多遁悶厄塞,諸事隔絕,未泰之象。陰陽二路者,子午是也。
運至當生胎月上者,主有祖宗舊事動搖也。


凡命以日時為根本,大運為扶持,小運為發用。豈非以生日生時遇兩吉位則貴,遇兩凶位則賤也。
古人云:年不如月,月不如日,日不如時,合貴者,須由大運扶持而至貴也。


大小二運為喜會者:
(一)謂大運至祿旺,小運至驛馬,假令癸丑人,大運至子,小運至亥,是也。
(二)謂大運至驛馬,小運至建祿,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亥,小運至子,是也。
(三)謂大運至驛馬,小運至馬合,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亥,小運至寅,是也。
(四)謂大運至驛馬合,小運至驛馬,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寅,小運至亥,是也。
(五)謂大運至祿庫,小運至祿庫合,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辰,小運至酉,是也。
(六)謂大運至祿財長生,或命財長生,小運至合。假令癸丑生人,寅為祿財長生,寅與亥合,申為命財長生,巳與申合,是也。
(七)謂大運至祿長生,小運至建祿,假令癸巳生人,大運至申,小運至子,是也。
(八)謂大運至身旺,小運與本命合,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卯,小運至子,是也。
(九)謂大運小運至祿命旺相之鄉,假令癸丑生人,至亥子是也。


大小二運為厄會者:
(一)謂大運至祿命絕,小運至敗,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巳,小運至酉,是也。
(二)謂大小二運並在祿命無氣之鄉,假令癸丑生人,巳為絕,酉為敗,丑為衰,寅為病,卯為死,辰為墓,是也。
(三)謂大運小運相沖,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卯,小運至酉,或大運至酉,小運至卯,又卯酉為死敗之鄉,是也。
(四)謂大運在本命,小運又沖破,假令癸丑生人,大運至丑,小運至未,是也。
(五)謂大運至生月,小運至胎月,假令癸丑三月生,大運至辰,小運至未,是也。
(六)謂大小二運並在三刑、六害、元辰之位。假令癸丑生人,六害、元辰在午,三刑在未,是也。
(七)謂大小二運至災劫二殺之位,假令癸丑生人,劫殺在寅,災殺在卯,是也。
(八)謂大小二運落空亡,假令癸丑人,是甲辰旬中寅卯為空亡,是也。
(九)謂大小二運至男女正天羅地網,假令戌生男,遇亥,亥生女,遇戌,為正天羅。辰生男,遇巳,巳生女,遇辰,為正地網是也。


凡支干納音俱在死、墓、絕處,又值災劫惡殺臨之,即死。
若大小運上支干納音俱比和,或相生無刑者,即主重病,不至於死。
若干在厄處,主去官失祿,或被誣讒,或損失父母財產,若支在厄處,則主疾病散財。
若納音在厄處,主瘦損肢體或疾病,小人遭刑責也。
諸凶神者,若大小運臨其上,或居衰、敗、空亡之鄉,則主其年有亡官失祿、疾病死喪之事。
大忌劫殺、墓殺、三刑、六害、元辰、厄會相加。及到支干刑破之位,或臨墓絕之中,則眾凶相會,當有災厄,於是歲修德慎靜則吉。


凡大小運並,不問納音,如並不在本生年一路者,名曰並不及身。
如四季生人並在四孟上,主四孟骨肉災。
四仲生人並在四季上,主四季骨肉災。如無此等骨肉,此月分自有災。
又在寅申巳亥運上死者,名曰重喪運,主三年骨肉再死一人,大小二運同。


欲明榮悴,重加真氣以參祥,更考興衰,當以殺神而斷失。
凡大小二運所歷之處,須兼見生神殺,推其災福也。又加真氣以別其吉凶可也。


二運如逢旺庫年,必須登第更遷官。干神印綬並天乙,祿合臨官喜慶全。
兩般運氣看行年,旺庫逢時主峻遷,若是白衣須及第,職官加秩亦欣然。


宅墓同處,恐少樂而多憂。
命前五辰為陽宅,命後五辰為陰墓,何以為之同處也。
如癸亥生人,前五辰見戊辰,乃水之墓也,行年歲運若帶煞來同處其中,故曰宅墓同處,恐少樂而多憂也。


若逢破宅,必有修營。設遇會神,焉無嫁娶。
破宅常居命前五辰,會神常居命前後各四辰,若流年二運遇破宅,必有修營蓋屋之事,其中又見喪門吊客,乃有凶禍至矣。
若流年二運遇會神,必有婚娶宴樂之事,重並主疾病,會神是三合處也。
陰陽二命,並命前五辰為宅,若遇太歲臨之,主其年多災,或因官事失財物,凡所施為,皆當蹇躓,若有福神救之,其災則輕。
如甲子生人,以命前五辰,己巳為宅,若遇己巳即為太歲入宅,餘准此。


宅神沖破定移居
如戊子見癸巳是宅,太歲沖破,但移動改更。


狂橫起於勾絞,禍敗發於元亡。
行年歲運遇勾絞,則多因狂橫而起災。元亡者,元辰也,遇之則所為多致傷敗。


最不律者勾絞,動作不成,極為災者浴盆,公私易行。
行年二運見勾絞,主動作不成,沐浴住處見水,則化為浴盆殺,行年二運見之,男主公私文書聒撓,女主破產傷胎。


並在返吟之上,分興三尺任優游。沖於刑害之鄉,決定一年遭迍蹇。
大小二運及本命行年沖,而又並者死。返吟謂對沖,雖於是年見災病,而不致夭壽,刑害謂不並也。


值病仍須憂病,脫底忌於羅網,適生依舊得生,特且遠其喪吊。
行年大小二運值病處仍須疾病,值生處仍須生產。雖疾病之年,而不見辰戌二字者,不妨。見辰戌字者,尢不吉也。
蓋辰戌乃天羅地網,故脫底忌之。遇生產之年,而不見喪門吊客者,不妨,見之者不吉矣。蓋喪門吊客,乃黃幡豹尾,故特宜遠之。


是故人之壽夭,莫不由於見生,禍福窮通,亦復憑於運限,比合則吉,戰剋則凶。
凡行年二運至相生比合之鄉,則吉,至相剋不比合之鄉,則凶。
行年二運生我命者吉深,我命生行年五行者吉淺。行年二運之五行剋我者凶多,我命剋行年二運之五行者凶少。
又須當每以至福者,運之三合處為有吉之月。至禍者,運之四沖處為有凶之月。


凡欲知人得官早晚,但以驛馬建祿,祿財祿官到合處,即主白身得祿。居官者,有升擢之慶,小人亦主財物驟至。
如巳酉丑人驛馬在亥,寅年驛馬旺,又與驛馬合,亥年為驛馬建。
如癸丑人建祿在子,丑年為祿合,又祿官是土,子年祿官旺,命財是水,子年命在旺。
凡大小運並太歲至此,皆為祿官喜,又祿官庫命財庫在辰,辰與酉合,驛馬在亥,亥與寅合,宜於辰寅酉亥方守官。


凡本命支干與大小運及太歲支干合,並為吉會,假令癸丑人大小運行年至戊午,為干合,至壬子為支合,餘准此。
凡貴命,刑沖則發,必得時日歲運,擊揚然後動。


凡行年有五個太歲逢著真者,名曰撞命殺,如丙寅日生,遇丙寅太歲是也。
大忌日上逢之。若官員在富貴權要之地逢之,多死。縱不死,則撞破福氣,一生閒慢也。閒居遇之,主己身與妻有災,庶人逢之,喪妻之年也。
大抵日上逢之,未有無事者。時上見之,有子哭子,無子生子,有生時同者,五十後犯之,主自死。
如丙寅年庚寅月丙辰日己丑時,丙辰年知饒州,言罷,二十餘年不起。
如壬申年丁未月丁卯日辛亥時,丁卯年撞死。
如乙亥年己丑月辛未日丙申時,辛未年閒居喪妻,壬申年起,復即死。
如戊辰年乙卯月己丑日壬申時,壬申年撞死。
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者也。災福在歲年之位內,覺發由時日之擊揚。




◎論歲運
虛一待用,發於沉滯之中,有非常之慶,起於貧賤之間,有不次之用,當在歲運相遇也。
謂金、木、水、火而無土,或乙、辛、丁而無癸,或甲、丙、庚而無壬。
或辰、戌、丑而無未,或卯、酉、午而無子,或寅、辛、亥而無巳。
有天乙而無天官,有官印而無食神,有甲戊而無庚,有丙丁而虛乙。
至於六合、四庫、三合,交互見貴,見祿之類,待其歲運,補其不足,則氣數備。


大凡看命,根實支茂,得月令氣象牢固,有氣無沖破廢脫,則歲運雖有刑、剋、沖、戰、殺神擊搏,雖災必解,而輕。
若根本不牢,月令廢脫,則歲運雖有些小神殺沖擊,便至十分之災也。


凡行運太歲與當生日、時上下合者,定發。及遇當生月中秀氣,補全造化者,尤緊。


凡行運須詳行年太歲所犯干支納音災福,干不和則尊凶,支不和則卑凶,支干納音皆不和,名尊卑俱戰,大不好,十有九災。


凡命四柱中有與我為福者,年運宜向之吉,背之凶。四柱中有與我為禍者,年運宜背之吉,向之凶。


凡久旺之人,歲運逢破祿而住,乃旺之過也。久閒之人歲運逢食神而再起,乃食神之年也,如歲運並帶刑食者凶。


凡命當見孝服之年,有白衣天鬼二殺臨之,卻須隨宮分年月日時消詳。如殺在父母宮,太歲與大運戰逼,主有重服,兄弟子孫妻妾各隨宮分斷之。
行年喪吊白虎病符等殺,亦如此例取之。
行運禍福二神俱集於本位上者,主稱意中死,故其禍與福俱緊也。
其禍與福皆擊於太歲遇逼壓即死,更以時限參之尤妙。


凡行運被太歲逼壓刑沖、大小運及帝坐剋戰,皆主災厄。如支神相連,名曰拱運,忌遭毒藥橫死之事。


凡行年大忌與太歲相迎,名曰迎頭殺。女人逆行小運多如此,男子大運逆行值之,尤重。主歲內災厄,迎在返伏吟、空亡上,主死。


凡大小運並在本命死、墓、絕上,須看行年太歲與本命有何傷害,有則主重喪,若無傷害雖災不重。但不可離生時也。


凡大運行空亡及凶殺之地,欲出未出之時,怕小運太歲並迭沖刑,定死。
又二運有未並一年死者,並年為災者,並後一年為災者,多是行年太歲作災,四柱危困而然。


凡甲子生人,祿在寅,祿前五辰未為祿宅,命前五辰,巳為命宅,大小運行年到祿、命宅二宮,己身有災。
若太歲行年到宅宮,婦人小口災,家宅不寧,若改移即吉。
如壬戌人、戊申月、戊辰日、丁巳時,其生日坐祿宅,太歲行到辰宮,其人疾病有孝服,或妻子患,須以二運及太歲與本祿命刑害者為災。
若太歲二運支干與本祿命喜合,此名吉慶之兆。
凡太歲二運如到孤辰,必有孝服,到寡宿必有血光之災也。
凡太歲刑大運,主破財。太歲壓大運,主權握不寧也。




◎論太歲
太歲者,木星之精也,每歲一位,其神為諸殺之君,故諸殺視之以定其位。
所至之宮,欲常與本命支干納音相合,無沖害、刑剋,仍加本命貴人、祿馬,一切福神之地,則其年有遷官得財、成名進身、婚姻生子、利見大人之福。
如在本命支干納音,三才刑剋、死絕,一切凶殺之地,則主疾病、官災、破財,不祥、死喪,動有不快,上人怪責之事,更以運氣扶合用之。
凡太歲與本命相生年,利見大人。
凡太歲與本命相剋年,宜防上人怒責。
凡太歲與本命相刑年,主有官事。
凡本命納音生太歲年,破財勞冗,百事不成。
凡太歲生本命年,事多遂心。
凡太歲壓本命年,主動為稽滯不快。
凡太歲入宅,主家宅動搖,宅者命前五辰是也。
凡太歲臨大耗年,多賣田產。
凡太歲至空亡年,失脫破財。
凡太歲至劫殺年,主咽喉目赤之災。
凡太歲見咸池年,淫亂公事。
凡太歲到破命年,多驚恐暴橫之事。
凡太歲壓元辰年,主移徙,或妻妾親人失義也。
凡文官命見學堂貴人,金水木食神驛馬合命。若太歲在身生旺之年,同人登第,仕人轉資見君,登封發祿之歲。
凡武官命見倒食、祿鬼、刑沖、官符、合祿、劫殺逢生、刑害見旺之年,必主功立事在邊職也。
凡太歲來剋貴神,宜求官祿。乾上位貴神剋太歲,軒冕臨門。


掩沖歲臨,尚不為災,由是年登,故宜獲福。
縱使掩沖歲臨,尚且不為災變,況歲運更在五行生旺會合豐登之處,故宜獲福。
如癸亥生,得乙已歲,水雖絕在巳,而以水剋火為財,火旺於巳,兼巳上乘馬,雖已亥沖,臨於返吟之上,以身財之旺,故不為災忒焉。
可謂年歲豐登,宜獲福之多矣。掩者,伏吟也。沖者,返吟也。相生則吉,相剋則凶。


太歲到官兼到印,定應加印與加官,欲知進祿並登第,推取干神合貴看。




◎論晦數
夫晦者,亂也,暗也。天晦則星辰變易,日時失序。地晦則百川沸騰,山塚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
晝晦則日有重暈,飛埃起霧,不雨而陰、夜晦則月沒魄化、人晦則三綱不振。五常共愆,臣殺其君,子殺其父,皆晦亂之道也。
太歲者,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斡旋時序,總成歲功。


凡人年月日時者,臣也,不可瀆犯於君。若生日、生時,與逐年太歲天元干合者,謂之晦氣,必主陰災。
發災在支干所犯之月,重者死亡,輕者災撓也。


凡生日、生時,天干與逐年太歲干合者,謂之晦氣入門。
旺則在門戶眷屬之災,氣並沖合死絕,主身災。苦在相刑之位,更氣困,主身災,有禍。
若在六害之位,主陰小有災,或奴婢走疾之惱。
若在時日宅墓,謂日前五位為宅,時後五位為墓,主門戶多凶,及陰人為撓。
若有懷妊者,必產後有不安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若生男子,兩有一失,與大運一同論也。
晦氣入門者,當有婦人厄難,孕者即免。
若在地支六神中相合,為之鴛鴦合,主有好事,若有用,主添進人口,苦相憎,則有別離之事。
若太歲剋生時,亦身災。


凡太歲刑沖壓害生年,主父母亡身之災,刑沖壓害生月,主兄弟僚友之災,刑沖壓害生日,主妻妾己身之災。
刑沖壓害生時,主子孫之災。
五行不戰則生兒女,刑沖壓害胎元,主父母長上骨肉之災。
刑沖厄害命宮,有戰剋,主己身、父母,官事、孝服、破財、不寧等事,皆主一年災福,遂應在太歲輦路上。輦路者:四孟四仲四季月分也。
劫煞臨命者,常以十二支辰為正命,若遇歲劫殺臨之,主其年諸事耗散,如在遠方當逢劫奪之事。
如亥生人,遇寅午戌年劫殺臨命,逢之者,宜慎靜守常,不可遠適他鄉,恐逢劫盜。
陰陽二命,並以命前二辰為喪門,後二辰為吊客,若人遇喪吊臨命,主其年有孝服哭泣之事。
如子生人,以寅為喪門,戌為吊客,若大歲在寅戌,主其年有喪服之事也。小運亦然。


凡大運如大將軍,小運如小將軍,太歲如人君,三者相得而和,然後濟事。
所至逢祿馬貴人,則吉。逢刑殺則凶。所逢者當生年有,則吉凶重。
當生年無,則吉凶輕。久困而遇通,未必通。久通而運困,未必困。
更加盛衰,宜細消息之。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仍須命合三主而言,萬不失一也。


凡命以太歲小運為我用,若大運雖到吉位,尤未動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吉位上相應,則當年有遷官進職之福。
若大運到凶位,災未發也,候太歲小運亦到凶位相應,則當年有喪服哭泣責罰之災。
大小運並太歲都在吉處,謂之福會。俱在凶處,謂之凶會。
大凡大運在凶處,小運太歲皆到吉地,不能為大福,止為當年之利也。
大運在吉處,小運太歲皆到凶位,不能為大災,止為當年之不利也。
小大災福,皆以大運為之主。
欲知人受福之年,須是大運在祿、長生、建庫、驛馬、馬合、祿合、命合上。
若要見受福,月月時亦以上配而推之,可見矣。
欲知人受災之年,須是大運在祿與身死、敗、絕位上,並伏吟、返吟、空亡、凶殺上,太歲亦到七位上,更帶剋身之鬼,其年決有大災。
若要見受災月日時,亦以上配推之,可見矣。


古人以太歲及小運壓大運為災,非也。
若大運在吉位,或太歲或小運並於大運上,當年主有兩重喜。
最忌者,或大運,或小運與大運同到凶位上,則當年主有不測之禍,或死兆也。
幾欲占得官者,須是歲運至祿干生旺處,乃吉。年內取月准此。假令甲子人以甲为祿。


日時莫與歲干合,歲干合兮災必侵,近則臨門陰小厄,遠則人財破敗陵。
婦人有孕尤能免,女喜男災多不寧。凡人遇此休言福,不如靜坐去休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0-12-17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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