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31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eraclitu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婉君俞小凡被騙4000萬 車手賠到脫褲
自由時報2019-10-02 15:4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本名張興蕙的女藝人俞小凡,5年前誤信假裝成中國上海公安的詐騙集團,遭騙走845萬人民幣。刑事部分,詐騙集團車手柯志龍、張哲維各被判刑1年3月、1年2月確定;至於民事,台北地院判兩人應連帶賠償台幣4359萬8586元,可上訴。


俞小凡曾參演多部電視劇,與同是演員的翁家明結婚,兩人是當年戲劇界紅極一時的小生與花旦,其中俞小凡主演瓊瑤《婉君》劇中的夏婉君,更被觀眾視為90年代玉女派掌門人。


俞小凡2014年在中國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表明是中國建設銀行員工,告知她有刷卡費未繳,電話接著轉接給假公安、檢察官,佯稱她涉及跨國詐騙案件,還是主嫌,官方可以立即拘捕。


俞小凡誤信後每天定時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2014年12月21日返台後,收到詐騙集團給的網頁,要求她點選網頁、執行程式,並輸入台胞證號碼、銀行帳號密碼等,隨即從她的帳戶中轉出近500萬人民幣;俞事後又4度匯款,被騙總金額達845萬人民幣。


俞小凡事後告訴丈夫翁家明,才知道自己受騙,最後在翁家明陪同下,共赴警局報案。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車手柯志龍10月徒刑,張哲維8月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加重改判柯1年3月徒刑、張1年2月徒刑。


民事部分,俞小凡認為,除柯、張兩名車手外,另20餘人也涉案,一併連帶求償金錢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共4859萬。


法院認定,柯、張2名車手犯行明確,且遭判刑確定,但其餘20餘人因犯罪事實不足獲檢方不起訴,僅判柯、張連帶賠償4359萬8586元。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9-10-03 09:2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94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