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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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Pey
2013-11-21 22:48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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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才在此向個位高手請益有關民法984條


甲女(現年15歲)的父母在甲女未成年就已過世(過世原因不討論),而甲女的監護人為甲女母親之弟弟(稱小舅子,未婚,現年28歲為被收養者)。

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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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we0935op
2013-12-26 16:22
1樓
  
1.依民法§984 在監護關係存續中..不得結婚!~例外規定就是在「受監護之父母同意下~就可以結婚」
但是.......此題~他又是女方的小舅子....所以會卡在民法§983第一項第2款~不得結婚之要件!~在參照民法§988婚姻無效的情形...故..就算結婚~也是無效...

2.消滅時效產生後~債務人的債務並非當然的消滅....而是產生「抗辯權」(可以拋棄)<----如『民法§127』
  另一種就是除斥期間...指權利人不於法定或約定期限內行使權利因而使權利歸消滅 <----如『行政罰法§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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