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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yong7474
2011-12-29 07:21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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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將米酒藏入大衣...成立320普通竊盜...破壞店家持有支配...建立自己持有支配...
2.甲將米酒喝光...可能成立335侵占... 實務見解...52上1418...侵占客體需限於基於法律或契約所持有...故甲不成立本罪... 小弟只看出這兩條...還請大大指教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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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merbrisen
2011-12-29 09:5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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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大大你還可以論以毀損罪(致令不堪用XDDDDDDDDDD)
-- 誤導! update: 被招牌指摘為亂來,小的必需要說明一下為何有毀損罪的該當: 1.米酒不是流浪漢所有,係為店員或是店家之物; 2.喝光了不能賣也不能為之使用。 3.知且不以為意。 所以該當。 -- 繼續亂!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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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1-12-29 15:26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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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於 2011-12-29 09:57 發表的 : 你真的是來亂低~~ 嘿嘿~~2樓是你喔~~ 我是招牌 呵呵~~ 所以還是亂亂來比較好玩。 PO題不好玩。 奇怪了~~我以前讀的時候都希望有人能出題,能讓我解看看~ 莫非~~~~我真是個變態~~呵呵 終於發現自己本質。 這一題是2010法院書記官改編,是9902 崇右〈刑法總則〉期末考參考題目---->改編跟沒改編都是考古題 這一題論竊盜罪的話,已說明破壞店家持有支配而建立自己持有支配,而所竊得米酒已視為贓物,所以甲其後續對贓物的處置,並不會構成其他犯罪。所以不好喝而砸爛米酒不論毀損罪,或喝光米酒不論侵占罪。 這一題如果改成下面這樣應該比較有點意思~~ 失業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癮但苦於身無分文。在忍耐一段時間後,甲決定到便利商店一解酒癮,甲趁店員乙不注意時,抓搶一瓶米酒,並快速衝出商店後立即將米酒拿出來大口喝,喝剰半瓶賤價賣給乙,乙遂拿身上假幣50元給甲,甲見旁是彩券行便想試試手氣,買張大樂透,當日晚上即中頭獎3億多元。試問甲、乙觸犯刑法中何罪名? (這樣題目就做~~作夢都會笑 呵呵~~)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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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2012-01-02 00:02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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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JQAZ 於 2011-12-29 15:26 發表的 : 甲意圖不法所有,趁人不備,而取人一瓶酒,有知且有欲,著手取走,置於自己管領力下,行為與結果具備相當因果關係, 實務採搶奪,學說採竊盜, 竊盜既遂後,喝掉半瓶,為不罰後行為,剩於半瓶賣給乙亦為不罰後行為 甲以犯罪所得之金錢,而中頭獎3億,該3億彩金仍是犯罪所得之物,應依刑法沒收之 依題示,乙客觀上有收下贓物之行為,惟依一般人社會通念,半瓶酒之價值甚低,乙雖賤價取得,乙不知甲所取得之酒係為犯罪所得之物,不具不法所有意圖,乙之行為不該當收受贓物罪之構成要件 請各位前輩指導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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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2-01-03 01:39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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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hl651029 於 2012-01-02 00:02 發表的 : 我是門外漢只能亂說~ 甲 1.搶奪或竊盜 實務與學者 竊盜罪成立(如樓上第一段所說) 2.行使偽造貨幣 不知-->不成立 乙 1收受贓物罪 贓物罪保護的法益,是財產罪的被害人追返或回復所喪失財物的請求權,如果被害人的追返或回復的請求權已經因民法所定原因而不存在,這被侵害的物便不是贓物,贓物罪就不會成立。 2行使偽造貨幣 3詐欺罪 以上亂說~~ - - - - - - - - - - - 自己放的屁,給自己吸~~好香喔(呃~) 呵呵 sommerbrisen大大幹嘛吸這麼大口~~~~~ 珍奶 愛亂~~ 吸 呵呵~~ 最近比較忙~~ 不能常....亂來~~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