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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2011-04-28 12:57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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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办一件离婚案件,心想夫妻为何要离婚?还要两名子女受到以后人格发展上的伤害?
所以,劝你还是夫妻床头吵,床尾和. 法律不可能带给人幸福,最多只是保障权利 但婚姻是你情我愿,没有互欠的. 男人不爱凶女人,但男人会被温柔女人征服. 女人有时退还一下,或转个湾表示意见, 两人沟通会好一些.感觉会好一些. 加油了.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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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2011-04-28 16:36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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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办财产制应依民法规定之法定财产制(请参考民法亲属篇)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36:1804289383:f:NO%3DC704513*%20OR%20NO%3DC004513%20OR%20NO%3DC104513$$4$$$NO 民法1017条以下 离婚之人为无过失之一方得请求他方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1056 1067) 2 非有监护权之人 其所分配之夫妻财产可较他方为多,但得请求对方支付该笔扶养费用之分担 离婚条件:两愿离婚 .裁判离婚(民法1052) 调解离婚 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民法1055) 3 夫妻有缘一起,小事故摩擦难免,慎思考量免得以后后悔 引述柏桧大之话:法律不可能带给人幸福,最多只是保障权利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