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英國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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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月蝶
2003-03-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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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駐英國台北代表處與駐台北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避免所得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本協定)自91年12月23日生效,此一協定生效將有助於我國與英國雙方在相互間的投資、貿易、資金往來、科技交流與稅務資訊交換等各方面的推展與合作。

本協定除前言、結語及附錄(另有英文版)外計有28條文,主要內容對雙方投資、科技交流較有影響者列舉如下:

一、海空運輸利潤:對經營國際海空運輸業務之利潤互免所得稅。

二、股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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