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犯的未成文客觀要件-因果關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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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1-04 22:42
樓主
推文 x0
結果犯的未成文客觀要件-因果關係問題
A條件理論
B相關因果關係
C客觀歸責

近日看書,在B中有A的前階,
而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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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angushuang
2009-11-05 00:45
1樓
  
客觀歸責是最近新興的理論(德國)
現在我國的實務幾乎一面倒都是採相當因果關係
因為實務法官都比較資深
不過現在比較新進的法官也開始有在用這樣的理論
在B中有A的前階,
而C有B的常態關聯
是因為條件理論是事實結果認定的問題
但是相當因果關係其實與客觀歸責兩者都是涉及價值判斷
所以說我個人覺得在B中有A的前階>>>先論條件再做(相當因果關係)的價值判斷
而C有B的常態關聯>>>因為客觀歸責也是價值判斷阿~這正是呼應上述黃老師所說:C為因果關係下位概念,但獨立運作(黃常仁)
既然客觀規則是由相當因果關係所獨立出來的下位概念,自然C與B會有常態關聯了
大大所提上述兩說
1,C為因果關係下位概念,但獨立運作(黃常仁)
2先條件理論,在C(結果歸責)
這兩說都有人用
比較偏日派的就用相當因果關係
比較偏德派的愛用客觀規則
只要論理說得通,先條件
接著要用相當因果關係還是要客觀規則就看大大自己的喜好了
不過因為目前實務是採相當因果關係
所以這樣看起來應該是兩個論點都會並陳了
我個人覺得相當因果關係感覺比較沒有說服力(呵呵)
我不知道我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誤勒?
如果有其他大大可以指正就更好了
不過撲馬老師(保成)說他以前考律師也都沒有寫客觀規則
分數也是相當高分
不過高點王政大感覺比較喜歡客觀規則
他上課講很多德國的通說還有黃榮堅老師的見解
參考參考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veronica666
2009-11-05 02:40
2樓
  
曾有老師講過
條件理論 是所有因果關係的原點
相當理論 只是條件+相當性之判斷
而相當性也只是在討論歸責的問題 只是跟客觀歸責理論有別而已

換句話說 兩者所持原點並無不同 僅在責任歸屬部分的判別有異
跟本不用在意那個是對的 就像樓上大大講的 只要說理能通就行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1-05 08:43
3樓
  
如此一來,體系混亂.
在因果關係說明中,產生重覆判決.違反審查的順序和明確.
1條件因果
2條件理論+相當因果
或條件理論十客觀歸責
3客觀歸責

只用一個1或2或3,是不是比較好?
因為客觀歸責中有常態關連(相當性),不必再去看條件或相當了.
用相當就不必再用條件,因為相當之中也有條件.

因此,答題何必三個一起都寫出來,造成審查程序給人感到
已經談完客觀,但在主觀又談客觀的混亂.
當然,客觀歸責的缺點是,即然客觀,卻也主觀,理論上有缺.

以上請指正.

獻花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