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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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ngushuang
2009-10-23 20:02
樓主
推文 x0
這題是91書記考題
為了救火,甲鳴笛開著消防車,在速限50公里的道路上,以100公里時速趕往火災現場,途中闖紅燈撞死了正在橫越馬路的路人乙。
試問: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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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sikad716
2009-10-24 02:20
1樓
  
題目既已經明白揭示論因果關係,是傳統的理論問答題,就把因果關係意義、種類
點出,再帶入案例事實,傳統的三段式論法架構,。

如:
(
)因果關係之意義: ..
 (
)因果關係之種類:
 1.條件說:

    2.相當理論:

    3.客觀歸責理論:

()案例事實之分析:

(將上述所列舉的理論套入本案事實,得出是否具有因果關係)

   1...

   2...

   3…
(四)結論:實務見解係採客觀相當理論(76台上192號)...
管見認為,宜採1或2或3,(敘述支持的理由,就ok了)

獻花 x4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24 11:04
2樓
  
本題會有爭點在:
1開消防車又鳴笛+超速+紅燈
若只問開車行為(超速的行車),必然撞到人,會死傷(有相當因果,也有條件因果)
而鳴笛僅在使被害人不來被撞,所以不能算因果.故成立相當因果,和條件因果.
2至於是否可歸責,則依風險理論來看,不可歸責.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lai0913
2009-10-25 11:47
3樓
  
其實本題重點在考客觀歸責理論表情
此理論在第一階就排除了
其它的理論仍需進入第二階予以阻卻違法
甚至....表情
因為本題僅討論至因果關係,蓋其它的不再累述表情
且S大的答題架構就很完整了表情
很值得參考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25 12:46
4樓
  
客觀歸責算那一階?因果關係或主觀?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angushuang
2009-10-26 15:19
5樓
  
lai0913大大
請問如果單單以客觀歸責要怎麼寫呢?
表情
感恩喔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veronica666
2009-10-28 19:26
6樓
  
下面是引用 angushuang 於 2009-10-23 20:02 發表的: 到引言文
這題是91書記考題
為了救火,甲鳴笛開著消防車,在速限50公里的道路上,以100公里時速趕往火災現場,途中闖紅燈撞死了正在橫越馬路的路人乙。
試問:甲的開車行為和乙的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嗎?

ps.請幫我解答一下
因為翻了好多不同版書
解答模式都不一樣,但答案是一致的
只是想看看各位的解題模式
另外,請問現在實務中所採相當因果關係
是主觀還是客觀還是折衷說(主客觀混合)?
那如果將這三個不同之相當因果關係
要涵攝到上述實例題,該如何論述
感謝回答了




雖然很明顯的在考因果關係 但有部分小弟先講明
就客觀歸責理論 有老師是放在因果關係理論
有老師認為其僅用來可否歸責行為人與否 與因果關係有無並無關聯
小弟是比較認同後者的講法 故條件理論需搭配客觀歸責理論使用


小弟的解題如下

前言 : 本題係爭為因果關係之判別 現就題意所示 分析如下:
一、謂因果關係者 係指犯罪結果的發生是否由行為人所掌控之判斷 其立論基礎不一 說明如下:
     (一)條件理論/等價理論:
           若無A(行為)則無B(結果)時 A為B所所不可想像其不存在之條件 AB間具有因果關係 然此說牽連過廣 需以客觀歸責理論加以限縮範    圍
     (二)相當理論
           依經驗法則為客觀之判斷 如於通常情形下 該條件仍將造成結果之發生 則可認行為與結果相當 該條件與結果間具因果關係
     (三)重要性理論
           如造成具體條件之結果 具刑法上重要性者 該條件即為結果發生原因 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二、以上各說 均言之成理 且無論依何說 甲行為與乙死亡結果間 均有因果關係存在
三、小結:
        甲行為與乙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

主要內容大概就這樣 剩下就是看時間決定要添加什麼部分

又  一般實例題通常不會要你特別涵攝因果關係 除非題目特別去問 或者是有關生命 身體法益受侵害 否則基本上是不用帶的
一般的因果關係多用條件理論下去涵攝
如果是本題的話 小弟會寫成
如非甲超速闖紅燈 不會造成乙被甲撞死之結果 故甲之行為與乙死亡間 具有條件因果關係

如果在配上客觀歸責論
消防車執行勤務超速闖紅燈 是否製造法所不許之風險 可能會有問題
如果認為有 它會在是否在構成要件效力範圍內 再次出現爭議
唔....就不多論述 因為本題不討論這個

基本上 就是依 是否製造法所不許風險 風險是否被實現下去檢驗即可 
至於是否在構成要件效力範圍內此要件 有學者是認無需此要件 所以不加討論

因果關係有主客觀判別的差異嗎?小弟倒是沒念過  為何您會有這疑問?
如果是在問它在犯罪架構上的體係 它是在客觀構成要件部分下去檢討的

獻花 x4
引用 | 編輯 lai0913
2009-10-28 22:19
7樓
  
下面是引用 angushuang 於 2009-10-26 15:19 發表的: 到引言文
lai0913大大
請問如果單單以客觀歸責要怎麼寫呢?

感恩喔

不好意思,上一篇是無字文書.不屬三界之人才看的到表情


客觀歸責理論重點在於創造風險及實現風險

一.創造法不容許的風險
甲鳴笛開著消防車之行為,為依法令的行為,故為法令所容許的風險
蓋甲之行為不可歸責,表情

鳴笛的行為是依法令行使告知的義務.如 甲未鳴笛.則行為非法令所容許的風險


以上看看就好.最好自己去查書表情
所以記得也好,最好您忘掉有看過這篇

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28 23:42
8樓
  
無因管理為何其構成要件有二說?其優劣如何?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TJQAZ
2009-10-29 22:53
9樓
  
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0-25 12:4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客觀歸責算那一階?因果關係或主觀?

客觀歸責,理論上釋法律上評價的結果,與原因分離。其架構在條件理論上。
算是構成要件...第一階
然其架構除客觀要件外,兼論述到主觀要件須一併審查
客觀--結果原因
主觀--行為不法、結果不法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angushuang
2009-10-30 00:53
10樓
  
TJQAZ大大講的沒錯
聽王政大老師講課
他是說客觀歸責是價值判斷
其實跟相當因果關係是一樣的咚咚
因果關係其實就是僅存條件理論
條件理論是關於事實判斷
所以論述上只要有條件理論成立
接下來要用相當因果關係或客觀歸責
可以自由選用!
實務上還沒有法官用過客觀歸責這理論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30 09:20
11樓
  
條件因果+客觀歸責=相當因果?或條件因果十相當因果=條件因果+客觀歸責?

即然審查有三階,則客觀TB中的客觀歸責,怎會又有主觀價值評價?依黃師的二階,不法+有責,若用二階,則客觀歸責放在不法的客觀TB,是否較合理?或將客觀歸責,放到罪責中討論,如何?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冰咖啡
2009-10-30 09:40
12樓
  
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0-30 09:2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條件因果+客觀歸責=相當因果?或條件因果十相當因果=條件因果+客觀歸責?

即然審查有三階,則客觀TB中的客觀歸責,怎會又有主觀價值評價?依黃師的二階,不法+有責,若用二階,則客觀歸責放在不法的客觀TB,是否較合理?或將客觀歸責,放到罪責中討論,如何?


雖然我看不太懂大大的文章,不過就我了解的部分幫忙補充:

客觀歸責,雖依通說乃是獨立於因果關係之外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之一,然其認知上卻不能不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想法。
EX.
A.超商老闆甲賣毒蠻牛給消費者乙,乙喝完後升天。惟毒蠻牛乃千面人所為,甲並不知情。
B.超商老闆甲賣毒蠻牛給消費者乙,乙喝完後升天。甲雖知情有千面人下毒,但仍舊販賣。
甲的主觀認知絕對會影響客觀歸責!

參林鈺雄老師的看法,客觀歸責論者將構成要件儘量客觀化的努力,有其界線,因行為人特殊的主觀認知,仍是認定行為人有無製造並實現危險及因而予以客觀歸責的依據。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sierfa
2009-10-30 13:40
13樓
  
『條件因果+客觀歸責=相當因果?或條件因果十相當因果=條件因果+客觀歸責?』
請教柏大,這是什麼意思?a大的意思好像也不是在表達這個意思,看不太懂大大的意思,能否再補充一些說明,謝謝!!
又,『或將客觀歸責,放到罪責中討論,如何?』,是否大大認為因果關係應屬於責任階段檢討的要素,較為妥當?
也請指導,謝謝!!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30 13:45
14樓
  
下面是引用 angushuang 於 2009-10-30 00:5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TJQAZ大大講的沒錯
聽王政大老師講課
他是說客觀歸責是價值判斷
其實跟相當因果關係是一樣的咚咚
因果關係其實就是僅存條件理論
條件理論是關於事實判斷
所以論述上只要有條件理論成立
接下來要用相當因果關係或客觀歸責
可以自由選用!
實務上還沒有法官用過客觀歸責這理論
......................................................
所以論述上只要有條件理論成立
接下來要用相當因果關係或客觀歸責
可以自由選用!
=====================
則指這段話,是否有條件理論+相當因果=?條件理論+客觀歸責的意思,
另外管見認為客觀歸責,用在客觀TB上,有其理論小問點,這點如前樓,林師已說明:儘量..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09-10-30 13:49
15樓
  
客觀歸責的目的在成立條件因果後,評價行為的可責性,那麼放在罪責討論,不是符合嗎?為何放在客觀TB討論,而又留著主觀成分在.這是一種質論想法.答題時,還是照通說寫.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sikad716
2009-11-10 22:59
16樓
  
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0-30 09:2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條件因果+客觀歸責=相當因果?或條件因果十相當因果=條件因果+客觀歸責?

即然審查有三階,則客觀TB中的客觀歸責,怎會又有主觀價值評價?依黃師的二階,不法+有責,若用二階,則客觀歸責放在不法的客觀TB,是否較合理?或將客觀歸責,放到罪責中討論,如何?



他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比較仔細的審查方法,就是區分結果原因及結果責任。

一、
結果原因:條件說
結果責任:客觀歸責理論

二、
結果原因:條件說
結果責任:相當理論

一方面大家應該很熟係,在二方面,雖然實務係採相當理論
但在審查方式,於結果原因來講,也是使用條件說判斷其事實
,然後相當理論則是用於探討責任部分,也就是事實層面的判斷
都用條件說審查,在責任歸屬層面則用客觀歸責理論或者相當理論
作一個判斷。故,有人稱二為【綜合理論】。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