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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820720
2009-01-07 23:29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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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a218
2009-01-17 15:44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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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有沒有找上司談過呢? 對方是以命令發布下來,但你有問題應該還是可以主動反映上去 何況又不是新人,過去自己的配合度那麼高,應該也會留下一些印象 先談談吧,如果真的不行,再看看公司有沒可讓人申訴的管道? 最後最後(最壞打算),只好盡快另覓其他職務了 作了兩年半,公司不想發遣散費,這種事很平常 更多人是打拼了半輩子,差個半年兩個月就被踢出去,沒有退休金... 先祝福你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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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WEWO5351
2009-01-20 00:59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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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前一定要向公司拿取「在職証明」,這個可以申請非自願補助6個月的
公司都是用這樣的逼員工走,好讓不用給員工 資遣費和在職証明 另外,若有違反勞基法的 可向勞工局申訴 不要叫我專業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