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撤銷的問題,幫忙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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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cott22
2008-03-12 17:06
樓主
推文 x0
下列有關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說明,何者正確?(94普)
A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僅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B受益處分之撤銷,不必注意受益人之信賴保護
C原處分機關得一直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D受益人之補償額度得超過受益人因處分續存可得知利益
答案:C
A有錯嗎,錯在哪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jog0425
2008-03-12 20:08
1樓
  
我個人認為是字面上的錯誤啦!!
他應該是在考法規@@
行政程序法第118條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法條上沒有(僅)字!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anitasu
2008-03-12 20:14
2樓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行政處分撤銷之效力)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法條有但書
可以另訂失效日期
而非答案說的"僅"

p.s.建議您先把法條看熟
您問的許多問題其實就是法條的語句內容
如果能自己先找到法條看過一次
應該對您自己更有幫助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down
2008-03-13 01:01
3樓
  
「僅」溯及既往失其效力,是指只有前面無效,撤銷後時點還是有效
而溯及既往失去效力,是指不只前面無效,撤銷後的時點也無效(從頭到未來都無效)
表情
學法科的都喜歡玩文字遊戲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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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ceritahuang
2008-03-13 01:19
4樓
  
我會選C耶.......................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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