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财产问题(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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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rei
2007-12-10 00:45
楼主
推文 x0
我的爷最近过世了= =""(默哀30秒= =+)

好XD开始进入正题!?

我爷他在生前有『一间房子』在他名下!?
我奶还健在,另爷奶有四位子女(2男2女)

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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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moeba
2007-12-10 01:59
1楼
  
依据民法第一一六四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继承人有订有禁止分割遗产的契约外,各继承人得随时请求分割遗产。分割遗产的方法,系由全体继承人自行协议订之法律并无限制,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托他人代定者,从其所定。

民法第五编继承 第三节遗产之分割
第1164条 继承人得随时请求分割遗产。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者,不在此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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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水仙不开花
2007-12-10 05:47
2楼
  
其实依照现行法律...先配偶再子女再父母再祖父母
配偶还见在就不用再写什么放弃继承的问题...^^
像我爸爸过世他没有配偶了..就只剩下一对子女
我弟弟说写在我明下 他也没有写放弃继承的单子....^^
我觉得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拿给代书办...花笔小钱
代书就帮你办到好好的
自己也不用跑地政 国税局...^^若只是一栋房子 办到好应该只有五千以内
价钱就要货比三家...找自己信任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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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psb
2007-12-11 01:54
3楼
  
当然「抛弃继承」是比较简单的方式,但是抛弃是全面的抛弃,似乎有点不够好。

另一个方式是,各继承人依协议方式议定遗产之分配方式,并订立遗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二份,盖印鉴章、公证,及另检附各继承人之印鉴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之户政事务所申请。

不过详细的程序以及需要准备的文件,还是请询问当地区公所,或是如楼上网友所述,请代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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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moeba
2007-12-16 01:54
4楼
  
如要将房屋登记在奶奶名下,子女绝不可全体抛弃继承,只能用协议分割继承方式。
因爷爷的配偶(奶奶)只是共同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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