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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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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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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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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条件与期限
借贷约定月底前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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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7 22:31 |
kino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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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是对未来不确定的事情
期限是确定的事情
所以...............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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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17:26 |
charles0325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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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是期限
还本金是条件
所以是既确定又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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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21:58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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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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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的认为比较像负担。
若未履行约定期前清偿本金,债权人即得依该约定请求约定之利息。
所谓条件跟期限是指对原契约(法律行为)效力有关,如条件成就,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力之意,本题的借贷契约系主要的法律行为。而无论是否准时清偿,该借贷契约效力均不因此而有何影响,所产生的影响只是债权人得否向另一方请求利息,而该请求利息的约定似应视为主要契约的部分约定条款,而不必视为成立另一个契约。
否则该给付利息究竟该定性为何种契约呢??
赠与??
赔偿金(滞纳金)约定???
如比较像后者那就不如视为原契约的负担(组成内容部分)。
以上仅供参考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12-11-08 22:14重新编辑 ]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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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22:01 |
charles0325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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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luciferydog
原来是负担
民法总则只念到条件期限
不晓得要怎样才能念通民法
要各编章节皆念过才能熟用吗?
只考总则有需要念到各编章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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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
2012-11-09 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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