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7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驚奇][一般] 是男是女  (阿根廷人自己說了算)
阿根廷國會10日通過一項創下世界性別認同先例的新法,一個人只要自己認為自己是男人或女人,
法律就承認他或她是男人或女人,不必像在別的國家那樣經過多種法律、心理諮詢或醫療手術程序。
這是全球走在最前面的性別自決法。

目前在美國和歐洲,跨性別者 (transgender,性別認同有別於性徵、
性別基因導至的他人對某人的性別認知)想改變性別,
必須通過身體檢查、心理健康檢查等等關卡,才能接受變性手術,新的性別也才受法律承認。
追蹤全球性別認同法律和性別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10:38 |
天空的魚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級別: 副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魔術方塊, 圖片分享
推文 x41 鮮花 x3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男是女其實不重要

只要自己覺得是什麼就好了^^

別人的話其實也沒有很重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14:00 |
hjsws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0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男就是男
是女就是女
有性別之分
就不要搞混
男女不分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16:29 |
h11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4 鮮花 x54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男女有別.男女不分.指鹿為馬.
感謝樓主大大分享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23:58 |
我老婆是賭聖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我是沒甚麼意見
男女都是一樣的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戲~
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00:02 |
御晨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咕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魔術方塊, 圖片分享
推文 x92 鮮花 x26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性侵一個女生後
再說自己是女生就好了X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20:36 |
ssjd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哇撒,神級影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6-18 20:5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8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