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9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鸡腿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刑法如何下笔
明明老师上课在解题,都听得懂

但自己写一看到题目 完全不知道怎么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1 22:34 |
LASER10227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多看看判例如何写的,
请不要用看得,请亲自手写。

另外技巧如下
http://tw.myblog.yahoo.com/...icle?mid=51

希望有帮助到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1 23:01 |
yosuke52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主要是以三阶段论法去下笔写
当然最重要的是熟读刑法分则的罪名
才会知道要写什么罪名 表情
公职王的答案也是可以参考的阿
也许有些解答是用破题法的写法
个人的心得是写刑法不用看太多判例
因为我们不是法官
只是一个考生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3 09:08 |
菜鸟考生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的理解,所有律师ˋ司法官的考科都可以用三段论法答题

补充一下2楼版主的看法,判决ˋ判例多看无妨,字号不见得就
需要背诵,多看实务见解,我个人觉得功用在于可以让考生在
答题时候,用字可以更贴近实务人士的写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7 14:54 |
qqmanko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觉得你如果真的不会可以参考,李允呈的「教战守则」这本书,是真对四等的刑法总则,有教你如何写跟如何编排。可以学习。不像公职王写这么多


法学讨论,本就无一定之答案,相互讨论才能截长补短
我是刚踏入的新手,请多多包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8 08:53 |
original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多看 多写!!!!

我的话   学说和实务见解都没背 都是用写作时 记下来的!!!

公职王拟答 一般考生不可能写成那样~~

你要挑的是里面的重点写(学说 实务见解及一些基本观念)

想拿低分数 学说及实务可不写

想拿中等分数 就写通说....

想拿高分数 就把该题相关的学说 实务都写进去后 最后在点出通说!(许玉秀教授说的)

但想要拿到高分 真的要有一定的实力!!

刑法对我来说 其实我觉得最难的地方在于

哪些学说或实务 要写在客观TB或写在主观TB、违法性、罪责???

新年新希望 大家一定会考上的!!!!!!!!!! 表情


不再靠家人 不再被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0 22:01 |
k282804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大大的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01 17: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2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