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6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豪仔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休闲哈啦, 数位影视
推文 x89 鲜花 x1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科学探索][Youtube] 科学"超人" - 尼古拉特斯拉
尼古拉·特斯拉的重大年表:
1856年,尼古拉·特斯拉诞生。
1895年,传统科学过于狭隘,没有他施展的舞台,转而正式开启军事派科学的领域,时年三十九岁。
1897年,成为国际军事派科学的首席大师,时年四十一岁。
1908年,发动伟大的「通古斯大爆炸」并且成功命中目标,时年五十二岁。
1910年,成为国际军事间谍的幕后黑手,暗中主导各国的军事单位,左右若干国家的首脑,包含美国、苏联、德国、英国等十余个国家,时年五十四岁。
1933年,美国战争部动用国力,近乎使用一个国家来交换他留在美国的机会,也确立了美国西部「51区」的诞生,时年七十七岁。
1937年,完成人类史上最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动态理论》,时年八十一岁。
1、「引力门系统」:开启虫洞口,让外星科技降临地球(钓飞碟系统)。
2、「两种死光」:「微死光」是光束网组成的粒子墙与防护罩;「死光」是用来反击外星人及摧毁陨石。
3、「能源系统」:利用引力而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方式。
4、「大统一场的实践」:「反引力」及「人造重力」的装置设计。
5、「空间传送系统」:传送到宇宙任何一个角落的轨道门。
1943年,开启人类数十万年历史文明的先河大师与世长辞,寿八十七岁。

更多关于他的奇闻轶事:http://www.moneygod.net/S...lution.htm

东森关键时刻 20100518 B (5/7) ~ 电流魔术师特斯拉

[此文章售价 0 雅币已有 5 人购买]
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财富,请立刻举报,我们会对会员处以2-N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CCTV PEOPLE

[此文章售价 0 雅币已有 5 人购买]
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财富,请立刻举报,我们会对会员处以2-N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流言终结者 - 泰斯拉地震机 [Part 1 / 5]

[此文章售价 0 雅币已有 5 人购买]
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财富,请立刻举报,我们会对会员处以2-N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虽然流言终结者最后是判定为流言
不过只是针对所谓的口袋型地震机

毕竟他们还是无法真正呈现特斯拉地震机的原型 只能用现代类似工艺去实验
况且现代的工程结构和百年前也不同 频率呈现效果当然有落差
就像他们用模型去破解踢正步过吊桥或是仿制特斯拉实验室一般 误差是很大的

如果只是共振频率和该物件相同就能引发地震 那么世界上应该没啥高楼大厦了
反之 如果能够掌握到地球局部的共振频率 那么要搞垮该地区也不是难事了

总之 美国是阻碍世界大同的祸首表情


[ 此文章被豪仔在2010-11-22 23:58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1 23:54 |
bugatti1024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8 鲜花 x36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人一定是个天才!!话说 51 区跟他有关系啊...好厉害!!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2 19:36 |
KeArNeY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WOW 流言终结者 好出名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0-10-22 20: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07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