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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二个法律小常识
钱借给别人, 还拿不回来是一件很令人头痛的问题.....
提供一个小方法给各位参考
在借别人钱的时候, 不要写借据或本票,
因为这都只能就民事来诉讼,
那你一定会问不写借据或本票, 那要写什么...?
将你借出的钱再加上利息之总额,
写成 "保管条" 请对方代为保管,
特别要注明"归还日期",
最好还有2个证人. 这样期满后
若对方不将钱归还于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报案,
请警方提起公诉....
因为他以经犯了 "侵占罪".......
不必劳你再去请律师, 打官司, 还拿不到钱哦 !!



看完之后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我觉得我们的法律似乎有些让人匪夷所思,
不懂法律的人别说争取权益,可能连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维护不了





*************************************************************被误认偷窃, 可以要求赔偿物价一百倍 消费者意识抬头,店家误把顾客当小偷可无法再道歉了事。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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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不忘一个人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早该学会了遣忘;
在对的时间里没有把握住,那并不能怪罪是谁对谁错,
只能说当时的我们无缘份;若时空能倒流我会把握住,
把握那对的时间里的缘份,而不是在现在一再地悔恨;
我会渐渐学会如何地放下,放下那段长久以来的痴恋,
卸下那个沈重不已的包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3-01-28 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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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人钱还可以用写保管条的方式来借他人倒是不曾用过
不过以现在的社会借人钱是粉容易可是要想拿回来可真难
亲身体验过了还是不借的好 表情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03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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