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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3333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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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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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不懂這一條(行政程序法)的意思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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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10-08-30 21:37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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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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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條行程法第132條,主要補充行程法第131條第三項!

行程法第132條: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 ,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行程法第131條第3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例如:孫某1990年1月因欠稅而移居國內他處,國稅局若五年內(即1995年1月以前)不行使追稅之行政處分,則孫某之納稅義務因時效完成而消滅(依行程法第131條第2項)!

相反地,孫某於1990年1月欠稅時起,1991年1月(第二年)國稅局提出追稅之行政處分,此時,納稅義務之消滅時效即中斷!→這就是行程法第131條第3項之內容!

但是,若1991年1月第二年國稅局所提出追稅之行政處分,孫某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法官裁定為「無效」而追稅之行政處分被撤銷時,則消滅時效「五年」之計算,還由由1990年1月開始算起!(即原被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這就是行程法第132條的意義!)

看不懂是因為法律文字玩的是「但書的但書」,即負負得正!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2010-08-30 23:34 |
kenny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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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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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的解釋~
THANK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10-08-31 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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