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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教一刑诉问题
请教一刑诉问题
甲于乘坐某号公车上失窃小皮包,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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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7 10:09 |
w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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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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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法...请问失窃有紧急之急迫的危险吗???
看看刑诉130.131
东西不见,如何肯定是遭窃?因该先搜索车辆内空间才对,怎会是搜索乘客
当然也有可能合法性搜索刑诉131-1如果车上乘客同意自清,当然也是可能合法的
基于一般常理,换做是你 你也因该会乖乖让他搜索"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心态
通常都是自认"同意"给予搜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9 09:54 |
ii8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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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冷夜无极 于 2010-05-27 10:09 发表的 请教一刑诉问题: 到引言文
请教一刑诉问题
甲于乘坐某号公车上失窃小皮包,随即告知司机,司机乃将公车开至附近派出所报案,员警乙即上车对所有乘客搜索其身体及所携带物品,乙之搜索是否合法?


我有点不同见解表情


第一,员警乙是因为要抓犯罪嫌疑人(逮捕犯罪嫌疑人),符合第131条第1项第1款。
第二,有事实足认足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确实在内者→题目是写失窃(也就是意是应该是被偷走,意义不同于遗失),所以符合事实认定,且乘客都还没下车,所以犯罪嫌疑人应该就在车上,也符合犯罪嫌疑人确实在内者之规定。
如果失窃改成遗失两个字应该就不行啰表情




PS: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执行拘提、羁押,有事实足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确实在内者。


问与答之中,不清楚的观念,就要继续追问,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劳永逸。
学习严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9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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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合法啦~~因为有合理性怀疑而已!!门槛不到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9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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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30,131,131-1,88,88-1检讨下
那个合理门槛没有到达,一车的人,可能只有一个犯人,
所以只剩下,乙只有同意搜索下才合法.
....
每个人都为了证明无涉嫌,自愿被搜.(常情下)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9 2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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