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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绪]民法选择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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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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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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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绪]民法选择题问题
请问前辈
1.18岁之甲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许,自己所为之免除债务行为,其效力依民法规定为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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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竹林中在2010-04-18 17:3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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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4-17 10:11 |
xyz125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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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岁之甲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许,自己所为之免除债务行为,其效力依民法规定为何? a.有效b.得撤销c.无效d.效力未定--------ans:c。 请问何为免除债务行为,为何不是效力未定?
原因:依民法78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许,所为之单独行为无效
79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许,「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之承认,始生效力」(代表效力未定)
从题意所示,甲免除债务行为,其效力如何?就要看免除债务行为是属于何种行为,因为免除非须经相对人同意,只需表意人表示即可成立之法律行为,因此免除债务行为会单独行为,其甲之效力谓之「无效」
2.下列何者非财团法人应(得)设之机关?a.董事b.监察人c.代表人d.总会------ans:d 请问为何没有总会?
原因:民法50条规定社团以总会最高机关,在财团的相关法条中并无总会机构的规定,所以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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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10-04-17 11:55 |
elin14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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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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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
2010-04-26 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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