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5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8898812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心得] 恭喜小曹找到出陸...
曹錦輝認身價高 伺赴大陸發展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na//...ttp://www.cna.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2/10 20:39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北縣10日電)板檢偵辦打假球案,前兄弟象投手曹錦輝雖獲不起訴處分,但處分書說,球隊開出價碼不符曹錦輝期待,一直等待赴大陸打球機會,數度與林秉文同赴澳門及大陸籌組球隊事宜。

不起訴處分書中表示,曹錦輝於民國97年底返國後,即到處找尋賺錢及打球的機會,98年初因兄弟象開出價碼及保障合約與曹錦輝設想的有所出入,因此遲遲不願與象隊簽約。

後來經好友黃俊中介紹,曹錦輝與有能力「綁球」的綽號「流氓」林秉文認識,當時林秉文有意至大陸籌組球隊打球,透過球員經紀人林濬宇找球員簽約。

不起訴處分書中還提到,曹錦輝認為赴大陸打球有保障合約6年,且年薪高出象隊所開出條件甚多,一直在等待赴大陸打球機會,與林秉文數度一同至澳門及大陸辦理籌組球隊事宜。

檢方指出,約在98年2、3月間,曹錦輝數度與黃俊中等人邀集林秉文到台北市的各大酒店喝酒玩樂,曹錦輝每次均帶1或2名酒店小組出場進行性交易,鐘點費、出場費及性交易都由林秉文負擔。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在得知林秉文可綁球員打放水球後,曹錦輝還主動詢問林秉文若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錢,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新台幣100萬元或150萬元。

曹錦輝問林秉文可否先給100萬元,且要求知道放水打假球場次,同時要林秉文必須額外下注200萬元,讓自己除可以拿放水球款項外,亦可贏得下注金。

但林秉文因涉及97年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不敢允諾。990210
******************************
好好的球星現在為了"自己"的前途想赴大陸打球
如果成功的話
該不會以後替假球學弟找到一條出路吧,畢竟會被鎖定的對象也要有一定的實力
像是黃金戰士也可能在演藝圈找到第二春
小曹想替假球學弟拓荒大陸
看來周星馳的電影那個精英社的社長就算打輸了也能拍x級片的演員
還真的不是虛構的
難道這些夢幻級的職棒明星真的只能用這樣的方式幫學弟拓荒嗎?
相較於廖敏雄目前的遭遇,我覺得台灣的球迷已經對這些球星很不錯了
為什要用這種方式去大陸拓荒呢?
難道小曹不知道大陸的實力也逐漸不錯了嗎?
難道小曹不知道大陸的網民也消息靈通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23 22:21 |
ㄚ超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還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吧
祇是他自己希望可以去大陸打球而已
不過~
他也只剩下那邊可以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24 11:52 |
豪仔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休閒哈啦, 數位影視
推文 x89 鮮花 x12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他乾脆歸化大陸國籍可能會比較快點
林某要去大陸組隊還不就是要像米迪亞那樣可以整隊操控
既然是打假球 當然薪水可以給他很多 幾年合約根本是幌子
反正他只剩球速還可以 回不了MLB 當然想再撈一筆
最後選擇加入象隊 還不是一樣丟假的
會有那麼多巧合和那麼多合理的理由嗎?!
而"剪掉"查了那麼多卻查不到對價關係 就這樣不起訴了

拿錢不行 玩女人就沒事是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24 22:50 |
wrrty15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因該是被唬的,要是有那麼好早就去大陸打球的
都是一些假的風聲,他太不珍惜自己了犯了那麼大的錯誤
不然他還可以打好幾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27 12:2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01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