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1-26 13:45 發表的 關於業務??(刑法): 甲男為身體健康,乙女為應招女郞中的紅牌 有一天甲找乙去旅館,甲向乙說表現好,就加兩倍錢 乙就努力的取悅甲,甲最後不支,而死亡, 假設甲男的死亡與乙女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請問乙論何罪??是否可阻卻違法?? 以上純法律討論 未成年回答時,請家長陪同
再出第二題丙為職業小偷,每次都開他自己的小發財車作案某天,丙再次開其心愛的小發財車,滿載而歸時,因太開心,而不小心撞到丁,丁死亡請問丙應該當何罪??以上是晚輩聽課時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