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9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行政法行政执行1
甲和A县政府订定行政契约,因县政府片面更改契约内容,于是甲终止契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16 23:41 |
寒窗问拾得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9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拟答:
1.甲应向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依题示,甲获行政法院命A县政府给付50万元之确定判决,得以该判决为执行名义,声请高等行政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305条1项参照)
2.执行机关(高等行政法院)之执行
2.1.应依行政诉讼法第305条第2项之规定,定相当期间通知其履行,如仍逾期履行,则依305条强制执行。另且因本案债务人为地方机关(A县政府),故并应通知其上级机关督促其履行(同条第3项参照)。
2.2. 执行程序:因本案执行机关为高等行政法院,依同法306条第2项,准用强制执行法之规定。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时间,在书本里过得特别快!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1-21 00: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