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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nye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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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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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 觀念 幫幫忙
請問
債權行為和債權契約是什麼關係 真的搞不清楚
我知道債權行為好像包含債權契約和單獨行為
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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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09-12-20 14:42 |
dance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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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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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行為--以發生"債的關係"為的之法律行為
物權行為--以發生"物權直接變動"為目的之行為


        |----單獨行為,如捐助
債權行為--|   (以相對人之有無分類)           主要特徵為因債權行為作成而有使債務人負擔給付的義務
        |----契約,如買賣、贈與、租賃


債權行為之契約,分類有很多種

民法第二編之債權編中就有很多定名契約,如買賣、承攬、贈與、租賃、互易、僱傭......等等

一般對契約的分類如:
雙務契約&單務契約(雙方互負給付義務或單方付給付義務)
有償契約&無償契約(雙方取得利益或單方取得利益)
有名契約&無名契約(法律上是否有加以規定)
要式契約&不要式契約(是否應以書面作成)
要物契約&不要物契約(是否須給付一定實物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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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9-12-20 19:57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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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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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一、債權行為和債權契約是什麼關係?

債權行為包含債權契約和單獨行為,但債權契約不含單獨行為,必為二人以上意思表示之法律行為!
表示債權行為包括債權契約!

二、債權行為是不要式不要物的,但債權契約有的又是要物的 這樣就有矛盾 到底哪裡錯了?
→債權行為之中,有要式與要物,要式與不要物、不要式與要物、不要式與不要物!
(1)要式與要物,如倉庫寄貨!
(2)要式與不要物,如不動產買賣、一年以上租賃、合會、終身定期金,人事保証等
(3)不要式與要物,如動產買賣、借貸、寄託等!
(4)不要式與不要物,如一般性買賣、互易、僱傭....等。(非常多)

說明一,買賣較為複雜,故應視題意決定其為要式、還是不要式?
說明二,債權行為大多諾成契約,即有意思表示即成立契約,若以「不要式與不要物」居多,而以「要式與要物」最少!

三、此外 又如何區分債權契約和物權契約呢?

就DANCEMUSIC所定義的內容,簡言之:債權契約與物權契約之區別在於「標的物」!
債權契約之「標的物」,為人與人之間債的關係!
物權契約之「標的物」,為「物權」!(因物權的概念為法學家創設的,所以,只有當熟悉法條後,才能深得其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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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2-20 23:23 |
jun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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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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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上面兩位大大的解說
感恩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09-12-21 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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