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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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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定解除   求答案
契约之法定解除发生原因通常为何?
(A)给付迟延 (B)契约于他方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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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0 15:54 |
fuk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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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4   条契约当事人之一方迟延给付者,他方当事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于期限内不履行时,得解除其契约。

An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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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0 17:17 |
biao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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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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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选(A)给付延迟。
依据民法254.255条分别为非定期与定期行为之给付延迟时,得解除其契约。
而(C)选项要留意,"以不能之给付为契约标的者"应是属于自始瑕疵,
所以是"撤销权"。(非适用民法256条,因为226条所指的给付不能,
只适用于"嗣后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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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0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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