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
分享:
▲
▼
乙債務在身向甲借錢,甲A唆使乙至風景區偷取小販的錢,以解決債務問題.乙認為自己一人犯罪,沒有把握,遲遲B沒有行動.數日後,甲知悉乙仍然急用錢,遂C告知乙小販丙之錢財放置地方,並邀乙合作竊取其財物.兩人因此D共同謀議犯罪細節,並議定在E人多時由乙下手,甲F進行把風. 行動當天,甲提早到達G勘察狀況,看到丙努力工作的態度後,甲毅然決定H放棄行為計畫.甲離開現場前I告訴丙要小心保管財物,並以J手機知會乙,其放棄犯罪,不會到場幫乙把風.乙不理會甲臨時變故,仍決意一人K進行竊取行為.乙依計畫取得丙放錢的鐵罐,打開卻L空無一物,原來丙在甲告知要小心保管財物後,即將錢財放置他處.試問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 大綱:爭點 (一)甲前後教唆算一行為或數行為?整體觀察,一行為. (二)甲乙謀議(犯意連絡和行為分工),人多處算不算加重事由,不罰預備犯.(釋109和刑28的比較) (三)甲勘察是否為竊盜罪著手?風險說,物色說,客觀TB要件 (四)甲中止後,有無符合共犯中止要件:除去危險?或採脫離論? (五)甲中止後,乙偷是另成起意或原計劃? (六)乙偷空物,算26不能犯或障礙未遂(25II,26,27) ................................................. 設爭點選擇可能一結果推論如下: 甲不成立任何罪名: (一)甲前後教唆算一行為或數行為?整體觀察,一行為. 算數行為,則前次教唆因採共犯從屬論,失敗教唆,甲不犯罪.後一教唆,因甲為共犯謀議,故競合或吸收,主體不符,不成立教唆犯. (二)甲乙謀議(犯意連絡和行為分工),犯人多處算不算加重事由,不罰預備犯.(釋109和刑28的比較) 釋109,甲乙成立共謀,可能成立共同正犯. 依其計劃是普通竊盜或有加重事由(人多處),雖容易下手,但不能類推車站(刑1) (三)甲勘察是否為竊盜罪著手?風險說,物色說,客觀TB要件 勘察不算竊盜罪著手(物色說) (四)甲中止後,有無符合共犯中止要件:除去危險?或採脫離論? 則視(五)而定,..因為犯罪沒有結果,則不是未遂犯.更沒有中止可言. (五)甲中止後,乙偷是另成起意或原計劃? 甲沒有下手,而乙偷是另起意,根本和甲無關 (六)乙偷空物,算26不能犯或障礙未遂(25II,26,27) 則乙偷空物,具有危險在,並非其已意中止,雖結果未出現(財物無損),成立障礙未遂.(故意障礙未遂)
...................... 因為有不同的可能路徑,所以結論會不同. 例如:前後教唆算一行為,而乙下手為依原計劃, 則甲可能成立甲乙共犯竊盜未遂案中止犯.不另論教唆罪.
............ 司律的答案,不會只有一個.像選擇題那樣.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答覆 | |
|
|
|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
x2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2 21:53 |
|
|
春之柏
|
分享:
▲
▼
總結一下:請各位大大思考選擇題(100年可能爭議題?) 1,如題甲乙犯何罪:以下何者正確? A,甲無罪,乙竊盜即遂罪 B,甲無罪,乙竊盜未遂罪 C,甲共同竊盜中止犯,乙共同竊盜未遂罪 D,甲無罪,乙不能犯 2如乙成立共同竊盜未遂罪,法條引用? A刑法25II,320II,28 B刑法1,251,25II,320I,320II,28 C刑法1,12I,13I,25II,320I,320II,26,27,28 D刑法1.12I,13I,25I,25II,320I,320II,26,27,28,釋109
|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
x0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2 23:1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