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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oman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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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麻烦各位刑法高手解一下吧.....
甲为计程车,乙为乘客
某日甲载乙至XX路与XX路交岔路口,
甲本应注意交岔路口10公尺内不得临时停车,且临时停车应紧靠道路右方
乙则应由右侧车门上下车,并注意行人、车辆
1.甲殊未注意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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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5 17:29 |
12191219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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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协商
赔钱缓刑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15 17:55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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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上有主张客归归责性理论里的信赖原则

管见则以为是预见可能性。就是说其预见可能性比较薄弱,所以不是很重大的过失,从而应该在刑法57加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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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6 04:02 |
angu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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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题目好有趣喔
但想得头很痛(这代表刑法学得很烂)
表情
甲能否主张因为乙的过失介入而不可归责?
甲能否主张欠缺义务违反关连性而不可归责?(如果甲没有违规停车,而乙仍然开左车门,丙会不会因此不受伤?)
乙明知甲违规停车却选择开左车门,是否反而使车祸的风险升高呢?也就是说,依一般日常生活经验,开车门应该是右边比较安全,左边比较危险(因为左边是快车道,停车都是靠右边),那么乙的注意义务与预见可能性不是反而提高了吗?(这想法跟楼上大大刚好相反......)
题目看起来骑士丙也是违规(慢车道变换快车道,摩托车应该是禁行),那丙所制造的是容许风险吗?
唉压~头好痛喔
谁如果有空考完试帮忙想一下啰
谢谢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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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加拿大Rogers | Posted:2009-08-03 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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