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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vert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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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代理
Q1:代理人違反禁止代理規定的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

(A)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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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6 16:12 |
jun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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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 代理人所說的要經過委託人的承認或同意,其代理人所說的才有效力及於當事人,如果違反代理規定,或者陳述內容沒經過當事人的同意,那麼就可能是無權代理,代理人在法庭上的陳述即屬效力未定的狀態.
禁止代理後,代理人就不能再為任何陳述或表示意見. 但當事人必須要有解除代理的書面通知.
不知道這樣你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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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26 17:28 |
worldpeace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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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6原則禁止自己代理及雙方代理,代理人有這兩項法律行為就變成.....

無權代理<===效力未定,須經本人承認(民17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7 01:32 |
洪灋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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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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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rayvert 於 2009-06-26 16:12 發表的 民法-代理: 到引言文
Q1:代理人違反禁止代理規定的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
(A)無效   (B)仍然有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ANS:D
85,台上,106
禁止雙方代理旨在保護本人之利益,依民法第一百零六條前段規定,代理人經本人許諾,得為雙方代理之法律行為。禁止雙方代理之規定,既非為保護公益所設,自非強行規定,如有違反,其法律行為並非無效,經本人事後承認 ,仍生效力。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9-20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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