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无罪??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45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ocoleogy
级别:
小人物
x3
x38
分享:
▼
x
0
[讨论] 无罪??
甲乙两人为了要练习的枪法准确
去靶场射击
靶场上有一个人型标靶
于是甲乙两人在标靶上作射击动作
忽然有听到一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5-06 18:02 |
lazy106
级别:
小人物
x12
x55
分享:
▲
▼
对呀?怎么会是无罪?
以单纯的三阶段论
构成要件该当
也无阻却违法
也无心神丧失,有责性
居然无罪?
难道跟开车那题一样意思,
就是开车驾驶人已善尽驾驶人注意之义务,
但忽然有一个阿伯从旁边冲出来,不幸被撞死,
驾驶人仍得以举证阻却违法。
跟开车这题一样吗?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winkor) | 理由:
感谢回覆,但对三阶之有责性部分仍有待熟悉,且后段之实例亦非属阻却违法问题
x
1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
2009-05-06 19:49 |
风天
级别:
小人物
x0
x75
分享:
▲
▼
如果要无罪的话,应该会加上不知道是谁的子弹打死丙的(无法比对出弹道),这样子才有可能因为「罪疑唯轻」原则而不成立过失致死,被判无罪呀!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winkor) | 理由:
有提供另一角度思维,但与其引用刑诉之罪疑为轻原则,建议倒不如从因果关系下手论述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x
1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5-07 15:10 |
寂乐
级别:
路人甲
x0
x16
分享:
▲
小弟觉得无罪的推理应该是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就事后纯粹客观审查,在靶场上不会有人站在人形靶后面.....因为这根本是找死行为。
不过提中甲乙听到哀号声,常理上一般良知小心理性之人应该会去找寻哀号声的来源,
而甲乙却心生害怕而来开案发现场,会不会出现责任,这部份可能需要讨论一下。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winkor) | 理由:
提出另一角度观察,但未见明确探究,如:引用不作为?抑或肇事逃逸法理vs罪刑法定等?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9-05-10 21:28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173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