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2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cott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关于通谋意思表示之第三人所指,帮帮忙:)
●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伪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无效。但不得以其
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下列何者并不属于本项规定之『第三人』?
A抵押权人
B承租人
C受让所有权之人
D受让债权之人
答案:B.....为什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09 17:18 |
我爱布布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抵押权人
C受让所有权之人
D受让债权之人

以上均为表意人之相对人


B承租人
例如
出卖人甲与买受人乙通谋订定买卖契约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1 11:33 |
scott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是不了解您的意思,承租人为何不是相对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1 17:0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0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