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法! 假科技公司之名经营签赌网 6嫌送办
更新日期:2008/04/25 00:03 记者吴金辉南市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17/xxon.html刑事警察局南部打击罪犯中心队长廖宗山,及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于96年12月间,共同接获线报指称,有南部地区不法集团以科技公司为名,实际从事百家乐网路签赌及诈欺之犯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警方遂派员并会同台南市警察局刑警大队、警一分局及警五分局共组联合专案小组,除报请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官郑深元专责指挥侦办外,于23日下午当场查获嫌犯邹福生、柯静茹、蔡仲尧、赖宪星、林宏翰、郑羽泛共6名嫌犯,全案依诈欺犯罪集团罪嫌移送侦办。
经专案小组数月之访查,确认以台南地区不法份子邹福生、林宏翰为首之犯罪集团,自92、96年间分别成立在南市东区「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北区「宏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2家公司以资讯软体服务业等工作项目为幌子,向台南市政府申请营利登记,暗地经营百家乐签赌网站,设下谋职陷阱,并经由报纸广告,应征招揽电脑操作员。
面试后,经负责人邹、林二嫌提供3万点数,等同于新台币3万元试用3日后,加入百家乐签赌集团成员。试用期间,负责人以该公司是雅虎奇摩网站下游游戏「雅虎俱乐部」之追分站,并以研发可获取高分之追分法予应征者,谎称按追分法之押注方式,自然可以获取高分,并可自签注所得之积分中获取101000之获利。
而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宏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从中获利901000的分红。应征者如试用期满后表态不愿从事该工作,则由2公司之负责人邹福生、林宏翰等人告知,应偿还试用期间公司所给之3万元点数,致相关应征者被迫签立本票或支付等同之现金。
由于加入该签赌集团之谋职者,均认为可自签注中获取高额分红,而自掏腰包投入大额现金,或向公司借款再向邹福生、林宏翰嫌购买点数押注。最后均惨遭赔光,不仅需损失自行投注金额,且需偿还负责人邹福生、林宏翰等人试用期间之点数,诈骗谋职者之金钱。
主嫌利用谋职者强烈之求职意愿、薪资颇高,且无需高学历即可上班,以致为数众多之被害人陷入谋职陷阱中。为避免谋职者再陷入应征陷阱,警方亦在此呼吁,曾遭该不法犯罪集团诈骗之民众,应勇于出面指证,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彻底瓦解此一不法集团。